为迎接省政府办公厅11月22日—27日对政府网站进行考核评估,现对信息公开目录中必考栏目内容保障作出如下界定:
一、相关栏目规范
(一)法规文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部门文件及行政执法案例等;
(二)规划计划:本单位或行业(系统)“十二五”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进展或完成情况,“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半年工作总结或全年工作总结等;
(三)人事信息:本单位的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公开招聘、教育培训学习等。
二、保障要求
相关部门发布以上栏目的相关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及完整。
及时:对所有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要及时(时效性),即信息生成的时间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发布;
准确:对本单位发布的所有政府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即每条信息必须发布到对应栏目,判断准确,不能乱发。
完整:对本单位发布的所有政府信息必须完整,即每条信息内容要完整,包括标题、正文、落款(单位和日期)、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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