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保密制度

1.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的方式方法做好保密工作。

3.收发上级部门下发的秘密文件、电报或CDVCDDVD等各类秘密光盘时,必须由综合股用专门的本子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单独保存,防止密件泄露。要定期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传递秘密级文件、电报或各类秘密光盘,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讯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指派专人传递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不能带着秘密文件、电报或各类秘密光盘在公共场所逗留,更不允许私自带回家。

5.使用秘密文件、电报或秘密光盘,要根据密级和制法机关、单位要求,确定知悉范围;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阅读、使用。不准在办公电脑中保存秘密级以上(含)电子文档,阅读使用完毕后统一送综合股保管。

6.查阅、收听、观看涉密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

7.汇编涉密文件、资料要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汇编后形成的涉密载体,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销毁涉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送交专门的涉密载体销毁机构销毁。

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杜绝泄密事故发生。对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以及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的保密原则是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网络管理员要对涉密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并统一登记、标识、配备信息设备。严格规范文件打印、存储介质(涉密U盘)使用等行为以及信息输出。

9.完善保密责任制。加强保密领导机构建设,成立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电政办主任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保密工作副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是单位保密工作责任人;在班子成员中设定密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股,综合股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单位保密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丢失或泄露涉密文件内容的,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0.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保密审查。坚持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对于转载的各网站信息,必须标明信息来源,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的日常审查;对于授权部门发布的栏目信息,非特殊原因、非紧急情况、非经许可授权,本办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通过授权账号和密码私自进入部门网页发布、修改、删除信息;对请求通过党政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要求来件部门必须执行涉密审查,经来件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照信息上传审批程序,由值班人员发布。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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