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服务方案

衡山县2017气象服务方案

 

衡山县因南岳山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每年灾害性天气频发。为发挥气象预报在防灾、减灾和地方重大活动中的作用,为领导部门决策当好参谋,为有关部门抗御灾害提供依据。现根据有关预报、服务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衡山县气象局服务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中所指的重要天气包括灾害性天气,重大活动天气、重大工程关键时刻天气等。本预案中的灾害性天气指:暴雨、强对流天气(指雷雨大风、冰雹、龙卷)、大风、降雪(指中等或以上)、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连续高温(最高气温35℃以上)、连续低温(最低气温-5℃以下)、寒潮等。

警戒状态和紧急状态

一、当我县出现如下情况时,我局应进入气象服务警戒状态:

1、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大风出现或有暴雨出现。

2、预计未来24小时有日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的暴雨出现。

3、预计未来24小时有八级以上的大风出现。

4、当湘江水位达到防汛警戒线时。

5、出现其他灾害性天气时。

二、当我县出现如下情况时,我局应进入气象服务紧急状态:

1、预计未来24小时有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的大暴雨出现。

2、当湘江水位超过防汛警戒线时。

3、出现其他灾害性天气时。

三、经县委、政府领导批准全县启用防汛应急预案时,全县进入防汛紧急状态。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负责的气象服务领导小组(重大活动气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气象服务工作。

气象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传;

副组长:文艺

成员:刘文武、刘辉定,丁心

    

一般情况下由当班预报员、业务股长及其他预报员参加天气会商。

特殊情况的会商、重大工程关键施工时段天气预报的会商,单位领导要一起参加会商。

当班预报员负责天气会商记录,并整理出会商意见。

  

一、服务的方式:电话、手机短信、传真、书面报告、书面和口头、媒体(电视、广播、崇明报、网络、村村响)、气象情况通报。

二、服务的部门:县委领导、政府领导、县委办、县府办、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电视台、有关服务单位。

    三、服务

出现重大天气过程,局领导组织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防汛指挥部做书面和口头汇报,有新的情况随时进行汇报和跟踪服务,书面汇报每天不少于两次。将情况通报所有服务单位。

四、未预报而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暴雨、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降雪(指中等或以上))时,应采取下列服务补救措施:

1、 当班预报员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向县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市局报告;认真分析,作好灾害性天气还将持续多长时间、影响程度等的预报;

2、 局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值班室,安排灾情调查,组织天气会商,了解发生的实况;到县委政府报告灾害天气情况。

3、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后,及时深入受灾地区,收集灾情;

4、当班预报员密切注视天气变化,及时报告灾害性天气最新动态。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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