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4•16”煤气中毒
事故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4•16”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湘安办通报〔2018〕7号)转发给你们,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请你们将通知内容下发到各自分管领域企业。
附件: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4•16”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