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学习宣贯活动方案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湘安办函﹝2016﹞38号)、《衡阳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方案》(衡安办﹝2016﹞35号),为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以学习宣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牵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严格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核心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科学、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县安委会成立全县学习宣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育全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郑飚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县安委会办公室全体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县学习宣贯活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许新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重点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组织领导,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彭琼,联系电话:5809885)。
三、计划安排
(一)宣贯发动阶段(8月20日前)。制定和下发方案,准备相应的宣贯资料。
(二)宣贯落实阶段(8月21日-11月10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宣讲、座谈、咨询、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检查督查阶段(11月11日-12月底前)。对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及预案报备、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学习宣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下半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
(二)要精心组织开展。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深入厂矿、企业和基层单位,加强宣贯,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要以学习宣贯《办法》为契机,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广泛宣传报道。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作用,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后续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工作。
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学习宣贯方案于8月25前报县安委办,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情况于11月15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彭琼 联系电话:5809885(传真) 电子信箱734243031@qq.com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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