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禁毒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山编字〔2015〕20号)精神,衡山县禁毒工作社会化办公室为政府禁毒工作主管部门,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禁毒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负责县禁毒委员会曰常工作。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负责对全县禁毒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

  (三)制订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承办重大禁毒宣传活动,开展禁毒业务培训。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打击各类涉毒犯罪行为,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定制管理工作。

  (五)协调、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涉毒人员的管控及帮教,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六)制订全县禁毒、戒毒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负责禁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下设综合股、宣传教育股、社区戒毒(康复)股3个股室。单位编制为全额事业编,核编5人,至2017年12月,实有在职人数为4人。

  三、收支预算

  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0.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0.3万元。

  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2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6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系社区戒毒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附表: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表

  3.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4.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7.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8.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衡山县禁毒办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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