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职能,突出重点,为基层服务,为部门服务。

2.负责县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负责县政府全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和其它有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

5.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同时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6.负责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

7.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县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联系协调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调研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并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工作。

9.管理归口单位的党建、人事、宣传、纪检工作,管理县政府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做好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10.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11.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山县政府办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至201810月,共有编制47,实有人数81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44人,退休37人;现有车辆4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国有土地拆迁征收办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632.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32.3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632.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538.06 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支出较去年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632.3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38.06  万元,占  85.08 %;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8万元, 8.7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9万元, 3.51   %;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  2.6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441.9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90.46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政策研究 支出 50.36  万元,主要用政策方针的研究等方面;  国有土地拆迁征收支出 40.10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拆迁征收协调等方面;政府工作其他支出, 100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开展及协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68.1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3.89 万元,上升 53.32 %,主要是人员增加,职能加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8.2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3.7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5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0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万元。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0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32.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1.92 万元,项目支出 190.46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政府办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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