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113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机构概况2件,规划计划3件、财政信息2件、政策文件13件(县政府文件5件,县政府办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6件)、政府工作报告及落实1件、县政府全体会议2件、县政府常务会议4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3件、建议提案办理10件(代表建议6件,委员提案4件)、人事任免4件、县政府公报12件、金融风险防范1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县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环节,畅通受理渠道。2025年度,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已按程序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或出现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和动态清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布了单位简介、机构职能、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6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提升。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等信息,聚焦群众关切,细化公开目录,提高公开内容的准确性、针对性。

(二)提高信息公开规范程度。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内部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增补、更新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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