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补贴发放公告

  根据衡山县城镇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2015年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手续的工作时间从2015年5月5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凡往年已申请领取住房补贴的和今年新增申请住房补贴的无房户,凭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等到所在社区领表进行重新审核登记。逾期未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无房户人员视为放弃本年度申请领取资格,待在下年度规定时间内再申请领取。有关申请审核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资料请到所在社区了解领表或咨询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县房产局六楼),咨询或举报电话:0734-5811279。
 
 

                   衡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