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衡山县城区水价的通知
尊敬的自来水用户:
根据衡山县发改局山发改[2019]149号文件《关于衡山县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及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我公司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调整后的新水价,阶梯水价在相关软件、硬件完善后择期实行。
一、具体实施时间:
2020年元月1日后的首次抄见表数按新水价执行。
二、新水价标准:
类 别 | 纯水价 | 污水费 | 垃圾费 | 终端水价 |
居民生活用水 | 1.97 | 0.80 | 0.20 | 2.97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96 | 0.80 | | 3.76 |
特种用水 | 7.88 | 0.80 | | 8.68 |
衡山县自来水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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