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1、 主要职能
受财政、国税、地税、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委托,对我县矿产资源税费进行统一征收管理。
2、机构情况
我办成立于2003年12月1日,机构内设三股两室,即办公室、公安执勤室、财务股、票证业务股、稽查股,下设四塘坳、马迹、堆积、白果、长青、新桥、先锋等7个验票站,验票站点共有12个。
3、人员情况
我办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机关定行编制15名,2015年在编人员10人,借调6人,合同制人员70人。
二、收入支出情况
1、2016年决算收入数为565.1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538.24万元,其他收入为26.89万元(价调18.93万元,军退安置7.96万元),上年结余31.03万元。
2、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588.92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4198277.27元,其中基本工资2064974元,奖金39658元,社会保障缴费557061.37元,伙食补助费254606.5元,绩效工资1033737.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240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216.13元,其中办公费83477.74元,印刷费13991元,水费21159元,电费70070.58元,邮电费76486元,差旅费41378元,维修费130238.8元,租赁房9156元,公务接待费142662元,专业材料费244975元,培训费600元,劳务费18005元,工会经费177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465.9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7441.5元,其他交通费用500。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724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5724元。年末结余结转72407.7万元,2015年收支平衡。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36.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4266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465.96元,2015年决算数为44.90万元,同比减少8.88万元。
附件:衡山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衡山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办公室
2017年8月6日
10001_20170808170250583_衡山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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