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县城乡规划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执行全县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编制工作程序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对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个,至2016年12月,共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12人、离退休4人。
三、部门决算构成及部门决算情况
我局的决算构成部分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92040.99元,其中基本工资480029元,津贴补贴236802元,奖金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4609.99元。日常公用和商品及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5889.80元,水费1000元,邮电费72元,差旅费992元,维护费440元,会议费6000元,培训费1000元,公务接待费2785.7元,劳务费4600元,工会经费41600元,福利费4800元,其他交通费85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退休费56200元, 救济费23429元,住房公积金129848.4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0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只用于公务接待支出2785.7元。
10001_20170811095737850_县城乡规划局2016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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