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
(2019—2025年)
衡山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附 表 目 录
序号 |
表 号 |
表 名 |
1 |
附表1 |
截至2018年底衡山县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现状表 |
2 |
附表2 |
截至2018年底衡山县探矿权现状表 |
3 |
附表3 |
截至2018年底衡山县采矿权现状表 |
4 |
附表4 |
衡山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5 |
附表5 |
衡山县砂石土矿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设置)表 |
6 |
附表6 |
衡山县关闭退出砂石士矿规划表 |
附 图 目 录
序号 |
图号 |
图 名 |
比例尺 |
1 |
1 |
湖南省衡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2018年) |
1∶5万 |
2 |
2 |
湖南省衡山县砂石土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图 (2019-2025年) |
1∶5万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全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县砂石土矿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促进砂石土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和《衡阳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衡资源规划办发(2019)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砂石土矿产资源实际情况、开发利用现状和矿山生态环境现状,由衡山县人民政府主导、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衡山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5)《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湘自然资规(2019)4号印发);(6)《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编制技术要求》(湘自然资办(2019)103号);(7)《衡阳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衡资源规划办发(2019)97号);(8)省、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9)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城建规划、交通规划、三调资料等相关行业规划资料;(10)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建筑用砂(GB/T14684-2011)、机制砖加工生产等技术标准;(11)衡山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成果数据。
《规划》涉及的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板岩、砖瓦用页岩。
《规划》以2018年为基期,2021年为中期目标年,规划期为2019-2025年,展望至2035年。
《规划》的适用范围为衡山县行政管辖范围,是衡山县砂石土矿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衡山县砂石土矿开发利用与保护、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依据。
衡山县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12°27′~112°57′,北纬26°58′~27°28′。全县总面积934.94平方公里,下辖12个乡镇,总人口449023人。衡山县属低山丘陵区,地势北西高,南东低,境内水系发育,湘江河流经县域东南的萱洲镇、永和乡、开云镇,绢水河流经西北的新桥镇、贯塘乡、白果镇,属湘江支流。京珠高速公路从县域西北通过,武广高铁、107国道从县域西南经过,各级公路干线连通城乡,交通便捷。近年来,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8年度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74629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69454万元,增长3.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60076万元,增长6.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016765万元,增长10.9%。衡山县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东部、北部三个大的断裂构造带及中部燕山期岩浆岩体与冷家溪、板溪、白垩系等地层的接触带,基本控制了县内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矿床(点)沿构造带、接触带成带分布。全县已发现铅、锌、钨、金、银、钾长石、钠长石、高岭土、石膏、紫砂陶土、花岗岩、煤等32种矿产。已探明储量并列入《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有7个矿种。长石为本县特色优势矿产,储量位居全省第一,高岭土、石膏储量均居全省第二,堪称“非金属之乡”。矿产资源开发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1、资源分布
衡山县砂石土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分布不均匀,砂石矿主要集中分布在店门镇、开云镇、福田铺乡、岭坡乡、永和乡等地,砖瓦用页岩主要分布长江镇、萱洲镇、白果镇、新桥镇和贯塘乡等地。已开发利用的砂石土矿主要有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等。建筑用花岗岩主要赋存于燕山早期花岗岩、二长花岗岩中,主要分布于店门镇、福田铺乡、东湖镇、开云镇;建筑用砂(砾)岩矿赋存于泥盆系中统石英砂砾岩层,主要分布在茶石乡、开云镇、长江镇等地;砖瓦用页岩矿主要赋存于白垩系上统戴家坪组砂页岩、中侏罗统泥质粉砂岩和板溪群五强溪组变质砂页岩层中,广泛分布在长江镇、白果镇、贯塘乡、新桥镇、福田铺乡、萱洲镇、东湖镇等地;泥盆系和石炭系灰岩可作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主要分布在开云镇、长江镇。
2、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6个探矿权,其中详查1个,普查5个。登记勘查工作面积30.6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3.27%。主要分布在九龙泉、东湖町矿区及其周边,勘查涉及铅、锌、钨、重晶石、铁、金、铀7个矿种,其中铅锌钨矿多金属矿探矿权1个,铅矿探矿权2个,重晶石、铁、钨多金属矿探矿权1个,金矿探矿权1个,铀矿探矿权1个。
全县发证矿山共41个,省级发证矿山1个,市级发证矿山15个,县级发证矿山25个。矿山储量规模中型1个,小型矿山40个。
3、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现状
衡山县现有砂石土矿山24个,其中中型矿山1个,小型矿山23个。按开采矿种分类,建筑用花岗岩矿8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个,建筑用砂岩矿3个,砖瓦用页岩矿10个。至2018年底,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处于停产状态的矿山16个,本次规划拟直接关闭退出;采矿证在有效期内的矿山8个,处于停产状态的矿山2个,本次规划为限期退出,正常生产的矿山6个,本次规划保留扩界5个,限期退出1个。
衡山县现有砂石土矿山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约120万吨,年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约50万吨,年开采建筑用砂岩矿约30万吨,年开采砖瓦用页岩矿约20万吨。另有其它矿山综合利用砂石矿约50万吨,利用建筑废土作制砖瓦用原料约10万吨。年开采砂石土矿总量约270万吨。现有砂石土矿采矿权占用面积0.5351km2,仅在浅部进行开采,开采深度一般数十米。
建筑用花岗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建筑用砂岩矿经破碎、分选后,可作为建筑用块石、建筑用碎石、片石、建筑用砂等建筑石料;砖瓦用页岩矿经破碎后可作为制砖主要原料。开采的砂石土矿约有85%销售在衡山县境内,约有15%销往湘潭县、南岳区等地。另外,全年外购河砂120万吨以上。
4、矿山地质环境
衡山县砂石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滞后,大部分生产矿山未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停产的砂石土矿山以自然复绿为主,基本没有开展有效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25%,矿山土地复垦率2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70%。现有历史遗留砂石土矿山待治理恢复面积约43公顷。
1、产业结构需进一步优化
衡山县砂石土矿数量较多,规模偏小,布局分散,“小、散、乱、污”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中型以上规模矿山所占比例不足10%,矿产品深加工能力不足,综合利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2、砂石土矿产能和加工能力不足
近年来,砂石矿因环保督查整顿产量有所下降,大多数砖厂因环保整治停产,有的利用废土作为制砖原料;河道采砂正在逐步取消,河砂和卵石产量将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人力和物资成本提升、环保压力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投资增加等为矿企生产增加了成本,制约了矿山生产。砂石土矿产能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衡山县砂石土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偏低,没有按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实行“边生产、边治理、边复垦”,矿山生产对当地土地资源和土石环境影响较重。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严重不足。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不高,治理恢复工作进展缓慢。现有历史遗留矿山未恢复治理面积2880公顷,其中砂石土矿历史遗留矿山未恢复治理面积约43公顷。
4、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县砂石土矿山大部分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实行由上至下台阶式生产,开采方式不够合理,砂石矿多为高陡边坡生产,未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排土场大部分未建挡墙工程,存在边坡失隐、废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和安全隐患。
1、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对砂石土矿资源需求呈较快增长态势,全县砂石土矿供给压力较大。
2018年度衡山县砂石土矿消费量约400万吨,开采砂石土矿约270万吨(含综合利用砂石土矿),砂石土矿供不应求。规划期内,随着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基础建设投资不断加强,城镇建设、基础工程建设、白果至南岳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等对砂石土矿的需求量快速增加。根据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清单和衡山县建设局提供的城镇规划范围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等规划数据分析,预测全县2020年至2025年对砂石土矿总需求量约为3800万吨,其中,“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对砂石土矿需求量约为2100万吨,城镇规划范围内建设对砂石土矿需求量约为1000万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对砂石土矿需求量约为700万吨。根据各个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年限,预测全县2020年至2025年对砂石土矿年需求量分别为460万吨、610万吨、640万吨、670万吨、680万吨、740万吨。规划投放砂石土矿12个,预计到2025年砂石矿年产量630万吨,砖瓦用页岩矿年产量50万吨,综合利用砂石土矿60万吨,预计砂石土矿全部投放后与衡山县预测砂石土矿需求量达到基本平衡。
2、绿色矿业发展对砂石土矿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是省人民政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矿业绿色发展、优化砂石土矿开发利用布局专门制定的方针战略。要求全县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减量化管理,具体落实为减少采矿权数量,提高矿山生产规模,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推进砂石土矿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山矿区环境生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及矿地关系和谐化,全面提升砂石土矿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全县砂石土矿产业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衡山县砂石土矿资源丰富,质量较好,县域及周边需求量较大,开发前景较好,具有较强的发展优势。根据省、市砂石土矿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在规划期内建设中型规模矿山4个,小型规模矿山8个,建设砂石土矿集中生产基地和机制砂加工生产基地1-2个,可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对矿产资源需求。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砂石土矿山,可扭转砂石土矿开发“散、小、乱、污”的形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关于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的新定位,充分发挥专项规划的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区域砂石土矿开发与保护布局,合理利用资源,统筹资源环境保护,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矿产资源和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淘汰落后砂石土矿产能,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保障协同推进。
——坚持服务民生、保障供给。统筹考虑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兼顾当前及长远,合理划定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功能分区和开采区块,实现资源高质高效供给。
——坚持淘汰落后、集中整治。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辨证统一,明确矿业权设置规划以及整治工作的措施、步骤、要求等内容,彻底扭转当前全县砂石土矿“小、散、乱、污”的局面,加快推进砂石土矿资源开发整顿整合,实现砂石土矿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1年,衡山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砂石土矿产业结构优化基本调整到位;到2022年,生产矿山基本达到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到2025年,全面完成规划砂石土矿采矿权投放,初步建成砂石土矿集中生产基地和机制砂加工生产基地,基本形成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1、矿山数量和年开采总量得到有效调控,砂石土矿山集中整治到位。
通过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全面退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内的砂石土矿,全面清理整顿各类安全、环保要求不达标、因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砂石土矿山,保留调整一批符合砂石土矿设置的砂石土矿,新建一批符合开采准入条件的砂石土矿。到2025年,全县砂石土矿年开采总量预期达到680万吨,全县砂石土矿采矿权控制在12个以内。
2、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加快推进资源开发结构调整,引导矿山企业发展深加工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逐步形成砂石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逐步建立绿色长效工作机制。到2021年,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20%,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85%;到2025年,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30%以上,不少于4个。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100%。
3、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确保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全县历史遗留矿区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80%以上。
4、砂石土矿山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到2025年,资源有偿使用、开发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等关键领域取得新突破,形成砂石土矿山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规划指标见专栏一。
专栏一 衡山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指标体系表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划指标 |
属性 |
开采总量 |
万吨 |
680 |
预期性 |
采矿权数量 |
个 |
12 |
约束性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不小于30 |
约束性 |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面积 |
公顷 |
43 |
约束性 |
1、砂石土矿开采总量调控
总体调控砂石土矿年度开采总量,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及国家基础设施与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预测分析,到2025年,全县对砂石矿资源年需求量约为690万吨,对页岩砖需求量约为1.8亿块(砖瓦用页岩矿需求量约为50万吨),全县对砂石土矿年需求量将达到740万吨。
根据衡阳市下发给衡山县的砂石土矿采矿权指标,至2025年,全县设置砂石土矿采矿权12个,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的矿山3个,生产能力为50万吨/年的矿山4个,生产能力为40万吨/年的矿山3个,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的矿山2个,合计设计生产能力为680万吨/年。另外,预计综合利用砂石土矿约为60万吨/年。
2、砂石土矿山数量调控
严格执行衡阳市下达给衡山县的砂石土矿规划指标,至2025年,全县设置砂石土矿采矿权控制数为12个,其中大中型矿山4个,小型矿山8个。
1、开发布局
根据砂石土矿资源赋存条件、市场需求情况、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现状、地方关系协调情况及开采准入条件等因素进行砂石土矿开发布局,全县规划19个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在与各级各类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在资源条件好、环境影响小、市场需求好、相对容易落地的区域设置砂石土矿开釆规划区块,全县暂规划11个砂石土矿开采区块,条件成熟后在资源开发备选的空白允许开采区中设置1个开采区块。全县规划砂石土矿开采区块、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分布情况见专栏二。
结合全县砂石土矿分布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设置4个资源储量为中型的砂石土矿山,在砂石矿产量相对集中的乡镇建设1-2个砂石土骨料、机制砂生产示范基地。
专栏二 衡山县砂石土矿规划开采区块、允许开采区分布情况表 |
|||||||
乡镇 名称 |
规划开采区块数量 |
允许开采区数量 |
|||||
小计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建筑用砂岩 |
建筑用花岗岩 |
建筑用板岩 |
砖瓦用页岩 |
||
开云镇 |
3 |
1 |
2 |
3 |
|||
店门镇 |
3 |
3 |
5 |
||||
东湖镇 |
1 |
1 |
1 |
||||
永和乡 |
1 |
1 |
1 |
||||
福田铺乡 |
1 |
1 |
3 |
||||
长江镇 |
1 |
1 |
1 |
||||
岭坡乡 |
1 |
1 |
3 |
||||
萱洲镇 |
1 |
||||||
贯塘乡 |
1 |
||||||
合计 |
11 |
1 |
1 |
8 |
1 |
19 |
2、禁止开采区
本次规划的禁止开采区主要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水利保护工程、重要水产种质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含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Ⅰ级)等各类保护区和湘江干支流禁止开采区等。共规划禁止开采区9个,分别是新桥水库水源保护禁止开采区、衡山县中心城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开采区、大源渡水利枢纽工程禁止开采区、九观桥水库水源保护禁止开采区、南岳自然保护区与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开采区、萱洲湿地公园与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开采区、紫金山省级森林公园与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开采区、衡山湘江涓水流域露天非金属矿禁止开采区、衡山湘江干流流域露天非金属矿禁止开采区(专栏三)。
重要城镇、历史文化名村、军事禁区和交通主干线、输电线路等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周边没有具体确定审批范围的部份禁止矿业开发活动的区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禁止开采区范围。不上图或未确定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专栏三 衡山县禁止开采区 |
||||
序号 |
分区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km2) |
备注 |
1 |
新桥水库水源保护禁止开采区 |
新桥镇 |
7.66 |
|
2 |
衡山县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开采区 |
开云镇 |
20.98 |
|
3 |
大源渡水利枢纽禁止开采区 |
永和乡 |
0.40 |
|
4 |
九观桥水库水源保护禁止开采区 |
店门镇 |
16.86 |
|
5 |
南岳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开采区 |
衡山县 |
55.12 |
|
6 |
萱洲湿地公园、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开采区 |
萱洲镇 |
4.07 |
|
7 |
紫金山省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公益林禁止开采区 |
开云镇 |
3.13 |
|
8 |
衡山湘江干流流域露天非金属矿禁止开采区 |
衡山县 |
56.29 |
|
9 |
衡山湘江涓水流域露天非金属矿禁止开采区 |
衡山县 |
21.49 |
管理措施: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和重要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工程设施一定范围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各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等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应有序退出。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涉及其他有权机关设置的各类保护区时,均应及时做好衔接,并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生态保护功能区新立、调整、升级涉及已设矿权退出的,按照“谁主张、谁负责、谁补偿”的原则处理。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及时治理恢复矿区环境,复垦损毁土地。在各类保护区范围调出后应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解禁,依法设置采矿权。
3、限制开采区
本次规划的限制开采区主要为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和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规划限制开采区5个,分别为白果涓水石膏矿、露天非金属矿限制开采区;白果石膏矿区限制开采区;开云—长江煤矿限制开采区;衡山湘江干流流域露天非金属矿限制开采区;衡山湘江涓水流域露天非金属矿限制开采区(专栏四)。
专栏四 衡山县限制开采区 |
|||||
序号 |
分区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km2) |
限制矿种 |
备注 |
1 |
白果涓水石膏矿、露天非金属矿限制开采区 |
白果镇 |
6.57 |
石膏 |
|
2 |
白果石膏矿限制开采区 |
白果镇 |
34.51 |
石膏 |
|
3 |
开云-长江煤矿限制开采区 |
开云镇;长江镇 |
23.63 |
煤 |
|
4 |
衡山湘江干流流域露天非金属矿限制开采区 |
衡山县 |
29.21 |
||
5 |
衡山湘江涓水流域露天非金属矿限制开采区 |
白果镇、新桥镇、贯塘乡、江东乡 |
15.41 |
主要管理措施: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内,不得开展不合符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级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采矿权的新设、延续、调整和保留,须征得所涉及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同意。
涉及已设采矿权退出的,按照“谁主张、谁负责、谁补偿”的原则处理,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及时治理恢复矿区环境,复垦损毁土地。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涉及其他有权机关设置的各类保护区时,均应及时做好衔接,并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在保护区范围调出后应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解限,可依法设置采矿权。
4、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
根据全县砂石土矿资源分布、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情况,共设置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19个,其中设置开采规划区块的允许开采区11个,作为资源开发备选点的空白允许开采区8个(专栏五)。
允许开采区内可依法有序投放砂石土矿采矿权,进行砂石土矿资源开发利用。
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技术要求:(1)划分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要综合考虑资源分布、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林业、安全等因素。(2)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不得位于禁止开采区之内;与限制开采区重叠的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范围,应与开采规划区块完全一致。(3)一个允许开采区内可以设置多个开采规划区块,但不得突破规划分区确定的开采规划区块数量。(4)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面积不小于一个开采规划区块(0.1平方千米)。
专栏五 衡山县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 |
||||||
编号 |
名称 |
分区类别 |
所在 行政区 |
面积(km2) |
设采矿权数 |
规划开采区块 |
SCY001 |
衡山县开云镇坪塘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开云镇 |
0.2188 |
1 |
1 |
SCY002 |
衡山县店门镇小村坳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店门镇 |
0.2187 |
1 |
1 |
SCY003 |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东湖镇 |
0.2289 |
1 |
1 |
SCY004 |
衡山县永和乡茶石村建筑用砂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永和乡 |
0.4878 |
1 |
1 |
SCY005 |
衡山县店门镇祝云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店门镇 |
0.1552 |
1 |
1 |
SCY006 |
衡山县开云镇建胜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开云镇 |
0.4068 |
1 |
|
SCY007 |
衡山县开云镇岳狮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开云镇 |
0.3170 |
1 |
|
SCY008 |
衡山县福田铺乡金路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福田铺乡 |
0.2222 |
1 |
|
SCY09 |
衡山县店门镇湃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店门镇 |
0.3421 |
1 |
|
SCY010 |
衡山县长江镇石子村砖瓦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长江镇 |
0.2647 |
1 |
|
SCY011 |
衡山县岭坡乡黄垅村谭家冲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岭坡乡 |
0.1414 |
1 |
|
SCY012 |
衡山县福田铺乡楼屋村建筑用板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福田铺乡 |
0.4769 |
备选 |
|
SCY013 |
衡山县店门镇金锡村双峰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店门镇 |
0.1807 |
1 |
备选 |
SCY014 |
衡山县福田铺乡衡丰村建筑用砂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福田铺乡 |
0.1086 |
备选 |
|
SCY015 |
衡山县店门镇祝融村塔山冲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店门镇 |
0.1278 |
备选 |
|
SCY016 |
衡山县岭坡乡望峰村建筑用砂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岭坡乡 |
0.1933 |
备选 |
|
SCY017 |
衡山县岭坡乡龙潭村建筑用砂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岭坡乡 |
0.5291 |
备选 |
|
SCY018 |
衡山县萱洲砖瓦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萱洲镇 |
0.1022 |
备选 |
|
SCY019 |
衡山县贯塘乡板仓砖瓦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贯塘乡 |
0.3511 |
备选 |
(1)开采规划区块不得位于禁止开采区之内,应避让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2)资源条件达到开发利用要求,规划保留矿山保有资源储量100万吨以上。(3)新设矿山,年生产规模30万吨以上;规划保留扩界矿山,年生产规模10万吨以上,3年内整改达到30万吨以上。(4)开采规划区块不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电力线路、天然气管道的一定范围之内,与居民点、重要构筑物、其他采矿权等保留3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开采规划区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平方公里。(6)矿产资源开发应达到综合利用要求。(7)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严格按台阶式分层开采,尽量减少终了边坡的高差,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8)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工作。(9)实现矿山安全生产达标,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10)新设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保留矿山应限期整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11)砂石土矿产品质量及加工生产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建筑用砂、机制砖加工生产等相关技术标准。
全县新设砂石土矿采矿权6个(专栏六),条件成熟后在资源开发备选的空白允许开采区中设置1个新设采矿权。
本次规划无单独保留砂石土矿采矿权。
1、新设采矿权技术要求
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总量控制要求,采矿权区块范围必须在规划开采区内,必须符合开采准入条件要求;根据资源分布、区域性资源需求与资源有效供给的辐射半径、范围等因素,优化砂石土矿开采布局;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对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按地形等高线划定矿区范围,不得将山脊作为矿界,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终了边坡的高差,不得在同一独立山头设置两个及以上砂石土采矿权,且应与其他矿业权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按开采规模与资源储量、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每个拟设矿山的年度开采规模,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凡新设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新设采矿权必须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新设采矿权应严格执行《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65号),属市级审批发证的,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后由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出让;属省级审批发证的,由衡山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出让。采矿权出让后,出让方应及时与竟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明确出让年限、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和期限、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环境综合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设立等相关内容。
2、新设采矿权布局
本次新设采矿权主要是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开采准入条件、地方关系协调情况等因素进行布局的,同时考虑资源需求与资源供给范围、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等因素。
本次新设6个采矿权的分布情况是:开云镇2个、福田铺乡1个、店门镇1个、岭坡乡1个、长江镇1个。位于衡山县西北的白果镇、新桥镇和贯塘乡由于没有可供利用的砂石矿资源分布,现有的3个砖厂又是本次规划限期退出和关闭退出矿山,故此,本次没有在衡山县西北的白果镇、新桥镇和贯塘乡新设采矿权,仅在贯塘乡设置了1个砖瓦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3、新设采矿权概述
(1)衡山县开云镇建胜村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衡山县开云镇建胜村,距107国道约5.2km,交通较便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矿石质量较好;规划区块面积为0.2294km2,预测资源量975.2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应在公益林调整后再挂牌出让采矿权。
(2)衡山县开云镇岳狮村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衡山县开云镇岳狮村,距107国道约5.1km,交通较便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矿石质量较好;规划区块面积为0.1371km2,预测资源量1273.2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拟设置为中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应在公益林调整后再挂牌出让采矿权。
(3)衡山县福田铺乡金路村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福田铺乡金路村,距省道约230m,交通便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矿石质量较好,早期已有开采利用;规划区块面积为0.1638km2,预测资源量619.7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大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应在公益林调整后再挂牌出让采矿权。
(4)衡山县店门镇湃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衡山县店门镇湃水村,距107国道约860m,交通较便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矿石质量较好;规划区块面积为0.1529km2,预测资源量1351.7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拟设置为中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大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应在公益林调整后再挂牌出让采矿权。
(5)衡山县长江镇石子村砖瓦用页岩矿:位于衡山县长江镇石子村,距107国道约200m,交通较便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中侏罗统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可作砖瓦用页岩矿,矿石质量较好,附近已有砖厂开采利用;规划区块面积为0.0656km2,预测资源量1096.7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拟设置为中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
(6)衡山县岭坡乡黄垅村谭家冲建筑用花岗岩矿:位于衡山县岭坡乡黄垅村,距县道约650m,交通较便利;规划区块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规划区块面积为0.1094km2,预测资源量742.7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
专栏六 拟新设砂石土矿开采区块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拟新设开采区块名称 |
矿种 |
地理 地址 |
区块面积(km2) |
占用资源储量(万吨) |
设计生产规模(万吨/年) |
1 |
衡山县开云镇建胜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开云镇建胜村 |
0.2294 |
975.2 |
50 |
2 |
衡山县开云镇岳狮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开云镇岳狮村 |
0.1371 |
1273.2 |
100 |
3 |
衡山县福田铺乡金路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福田铺乡金路村 |
0.1638 |
619.7 |
50 |
4 |
衡山县店门镇湃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店门镇湃水村 |
0.1529 |
1351.7 |
100 |
5 |
衡山县长江镇石子村砖瓦用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长江镇石子村 |
0.0656 |
1096.7 |
50 |
6 |
衡山县岭坡乡黄垅村谭家冲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岭坡乡黄垅村 |
0.1094 |
742.7 |
50 |
全县规划扩界矿山5个(专栏七),无整合矿山。
1、扩界矿山技术要求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确定扩界矿山名单和扩界范围。扩界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终了边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扩界范围与现有矿区范围应属于同一山体。凡不予扩界的保留矿山,一律不得扩界。
扩界矿山开采区块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要求,不得以协议方式扩界。符合扩界条件的,应由有权限的审批发证机关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矿山资产(含原采矿权)和扩界资源分别进行评估,并与原采矿权人签订委托出让原采矿权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竟得人对原采矿权人的补偿金额(以评估为准)、原采矿权人无条件配合竟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等相关内容。取得原采矿权人的采矿权出让协议后,审批发证机关组织招拍挂公开出让扩界资源和原采矿权未有偿处置部分资源,出让时应明确竟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对原采矿权人进行补偿的义务。
2、扩界矿山概述
(1)衡山县开云镇坪塘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位于衡山县开云镇坪塘村,距107国道约3200m,交通便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下石炭统石磴子段灰岩,可作建筑用石料,矿石质量较优,前期已有开采利用;规划区块面积为0.1878km2,预测资源量697.9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4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原矿区西南面存在半边山开采,为减少开采边坡,消除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矿山拟向西南方向扩界;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原矿山名称为衡山县佳和采石场。
(2)衡山县店门镇小村坳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位于衡山县店门镇柏树村,西距107国道约400m,交通条件便利;原矿区西面和南面存在半边山开采,为减少开采边坡,消除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矿山拟向西面和南面方向扩界,经实地调查,西面和南面小山体均出露有花岗岩;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前期已有开采利用,矿石质量较好;规划矿区面积为0.1467km2,矿区预测资源量681.2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4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应在公益林调整后再挂牌出让采矿权。原矿山名称为衡山县店门镇小村坳采石场有限公司。
(3)衡山县东湖镇立新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位于衡山县东湖镇立新村,南距省道219约200m,交通条件便利;原矿区西南面存在半边山开采,为减少开采边坡,消除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矿山拟向西南方向扩界,经实地调查,西南面出露有花岗岩资源;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花岗岩,可作建筑用石料,前期已有开采利用,矿石质量较好;规划矿区面积为0.1273km2,矿区预测资源量697.1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4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原矿山名称为衡山县东湖镇长鸿采石场。
(4)衡山县永和乡茶石村建筑用砂岩矿:矿山位于衡山县永和乡茶石村,西距省道约2700m,交通条件便利;原矿区西面存在半边山开采,为减少开采边坡,消除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矿山拟向西部扩界;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中泥盆统跳马涧组石英砂砾岩,可作建筑用石料和机制砂原料,前期已开采利用,矿石质量较优;规划矿区面积为0.3193km2,矿区预测资源量522.5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应在公益林调整后再挂牌出让采矿权。原矿山名称为衡山县群峰机制砂有限责任公司。
(5)衡山县店门镇祝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位于衡山县店门镇柏树村,西距107国道约520m,交通条件便利;原矿区北东面存在半边山开采,现已形成高陡边坡,为减少开采边坡,消除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矿山拟向北东方向扩界;规划区块范围内及周边出露燕山早期二长花岗岩,可作建筑用材料,前期已有开采利用,矿石质量较好;规划矿区面积为0.1051km2,矿区预测资源量578.2万吨,预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拟设置为小型矿山;规划区块不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其它禁止开采区等范围内。规划区块部分与国家二级公益林重叠,北面与本次规划退出的衡山县横池采石场部分重叠,应在横池采石场采矿证注销后和公益林调整后再组织出让。原矿山名称为衡山县祝云采石场。
专栏七 扩界矿山开采区块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扩界矿山 开采区块名称 |
矿种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扩界前后矿区面积(km2) |
扩界前后保有资源储量(万吨)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1 |
衡山县开云镇坪塘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C4304232010107120076404 |
2020/12/30 |
0.0336/ 0.1878 |
194.0/ 697.9 |
40 |
2 |
衡山县店门镇小村坳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C4304232015077130139183 |
2020/7/29 |
0.0306/ 0.1467 |
146.9/ 681.2 |
40 |
3 |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村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C4304232015077130138860 |
2020/7/6 |
0.0149/ 0.1273 |
163/ 697.1 |
40 |
4 |
衡山县永和乡茶石村建筑用砂岩矿 |
建筑用砂岩 |
C4304232010117120083764 |
2020/5/9 |
0.0321/ 0.3193 |
138.4/ 522.5 |
30 |
5 |
衡山县店门镇祝云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C4304232018037120145894 |
2023/1/8 |
0.0654/ 0.1051 |
183.7/ 578.2 |
30 |
全县规划限期退出矿山3个(专栏八)。
限期退出矿山核定标准:截止2018年12月底,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非因自身原因导致过期,但不符合单独保留条件,又无法参与整合,且取得采矿、环保、安全生产许可的合法砂石土矿,列入限期退出矿山名单,可允许限期最迟至2020年底退出。
对限期退出的矿山,根据退出截止时间,由自然资源部门提请衡山县人民政府作出限期退出的决定,再由相关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证照。
专栏八 限期退出砂石土矿采矿权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限期退出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矿区面积(km2) |
保有资源储量(万吨) |
退出截止时间 |
1 |
衡山县福田泉塘机砖厂 |
C4304232012047130123593 |
2020/4/1 |
0.016 |
2020/12/31 |
|
2 |
衡山县白果镇金农环保页岩机砖厂 |
C4304232015087130139285 |
2019/9/6 |
0.0132 |
2020/12/31 |
|
3 |
衡山县三鑫页岩砖厂 |
C4304232009087130030659 |
2019/3/28 |
0.0247 |
2020/12/31 |
全县规划关闭退出矿山16个(专栏九)。
关闭退出矿山核定标准: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依法予以直接关闭;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矿山,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对符合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关闭条件的矿山,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提出直接关闭名单,由衡山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直接关闭的决定,由衡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再由相关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证照。全县关闭矿山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退出。
专栏九 关闭退出砂石土矿采矿权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关闭退出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直接关闭退出或补偿关闭退出(二选一) |
补偿金额(万元) |
退出截止时间 |
1 |
衡山县店门镇文家山采石场 |
C4304232010097120074631 |
2012/9/22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2 |
衡山县店门镇石门采石场 |
C4304232010087120073892 |
2016/7/4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3 |
衡山县横池采石场 |
C4304232010117120080047 |
2015/11/10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4 |
衡山县店门镇狮子岭采石场 |
C4304232009127120047730 |
2011/12/15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5 |
衡山县福田铺乡楼屋采石场 |
C4304232009087120031827 |
2015/6/28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6 |
衡山县长江上堂口采石场 |
C4304232010117120083831 |
2018/5/22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7 |
衡山县长江中堂口采石场 |
C4304232010117120084323 |
2017/7/22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8 |
衡山县永和乡咸宜采石场 |
C4304232009097120038583 |
2011/9/26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9 |
衡山县兴旺页岩机砖厂 |
C4304232010117120083778 |
2012/5/25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0 |
衡山县迎龙机砖厂 |
C4304232011057120112976 |
2012/5/30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1 |
衡山县江东乡三联机砖厂 |
C4304232011057120112980 |
2014/9/5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2 |
衡山县三鑫页岩砖厂 |
C4304232009087130030659 |
2019/3/28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3 |
衡山县马迹镇杉山页岩砖厂 |
C4304232010117120083785 |
2012/3/22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4 |
衡山县萱洲页岩砖厂 |
C4304232010107120078551 |
2016/1/2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5 |
祝融鑫鹰石材 |
C4304232010017120053580 |
2015/1/22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
16 |
衡山县石地方宏发页岩砖厂 |
C4304232010087130072931 |
2018/1/1 |
直接关闭 |
2020/6/30 |
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环境)遭受破坏的,要采取覆土、截排水、复绿、稳固边坡等措施进行治理,恢复土地基本功能,使矿区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生产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所有矿山都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按照上述方案的规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完善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加强现有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管理,规划期内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达到100%。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凡开采主体存续的矿山,由采矿权人负责矿区范围内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凡新设矿山必须实行边开采、边修复治理。
建立年度验收制度。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采矿权人的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开展年度验收,凡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的,一律责令停止开采。
对于历史遗留和依法关闭矿山形成的地质环境问题,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态修复治理。关闭矿山原采矿权人负有法定责任,凡开采主体存续的矿山,由采矿权人负责矿区范围内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采主体不能确定的矿山,由衡山县人民政府负责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以自然复绿为主,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安全隐患的区域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和安全隐患排除。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任务从2019年起分三年完成,至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修复治理任务。
加强砂石土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高砂石土矿资源利用率,逐步淘汰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环境影响大的落后产能;积极引导大型矿业集团进入砂石产业,逐步形成砂石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格局,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达30%以上,至2025年,建立中型以上矿山4个;推进砂石土矿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发展方式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促进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全县矿山“边采边治”严格按台阶式分层开采,力争矿山安全生产达标率100%;不断提高矿山机械化作业程度,逐步减少矿山现场作业人员,力争全县矿山开采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矿山企业要有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生产的砂石骨料、墙体材料产品质量要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建筑用砂、机制砖加工生产等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严格执行《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标准(试行)》,积极推进全县砂石土矿绿色矿山建设,在砂石土矿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建立绿色矿山检查验收制度,凡新设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凡规划保留矿山必须进行提质改造,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至2022年底,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采矿权人应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矿山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矿山。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违约责任。新建矿山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通过实施砂石土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推进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集约化方向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矿山回采率、矿山的综合生产效益,带动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布局一个砂石矿集中开采区,促进矿产品开发向深加工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1-2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砂石矿规模生产基地,促使砂石矿开采向成品化、产品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同时,增加投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设深加工项目,提高机制砂产品质量和规模。全县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工程2个(专栏十)。
专栏十 湖南省衡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主要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衡山县店门镇砂石矿规模生产基地 |
衡山县店门镇 |
促进矿产品开发向深加工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1-2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砂石矿规模生产基地,促使砂石矿开采向成品化、产品化、基地化方向发展 |
规划区块3个,年产砂石矿170万吨 |
2 |
衡山县群峰机制砂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砂生产加工基地 |
衡山县永和乡茶石村 |
增加投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设深加工项目,提高机制砂产品质量;提升机制砂加工生产能力。 |
自产及加工机制砂130万吨 |
通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规划实施历史遗留砂石土矿山恢复治理重点工程(专栏十一)。
专栏十一 湖南省衡山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公顷) |
恢复治理面积(公顷) |
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
主要治理任务 |
项目起止 时间 |
1 |
历史遗留砂石土矿山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
53.51 |
43 |
10 |
对历史遗留的较大采坑进行回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进行治理。 |
2020-2021年 |
1、完善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加快与其他矿政管理信息系统衔接,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监测、评价、预警技术,及时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动态,实施“一张图管矿”。及时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作出判断,确保规划的实施和处理决策,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充分发挥新闻、报刊、广播、网络的宣传作用,及时发布规划实施信息,逐步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识,促进矿业权人自觉依法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2、规范砂石土矿资源出让。新设采矿权应严格执行《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65号)。采矿权出让后,出让方应及时与竟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明确出让年限、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和期限、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环境综合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设立等相关内容。规范己设矿山扩界资源出让程序,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要求,不得以协议方式扩界;整合后矿山矿区范围存在扩界且涉及增加资源的,也不得采取协议方式扩界。
3、优化办证程序。招拍挂出让的砂石采矿权(含扩界情形),不再划定矿区范围,以采矿权申请范围实地核查确定的范围为准,编制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等相关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凡限期退出的,一次性办理有效期不超过2020年底的采矿许可证,凡申请注销采矿权的,按简化材料和程序要求办理注销手续。
4、加强相关政策、资金、技术供给。制定产业、土地、管理、科技、财税、投融资以及环境保护等相应激励政策,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努力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财政投资和社会资金投资,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经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1、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在衡山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将开采总量控制、“三率”达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规划目标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矿山企业,将规划目标执行情况作为矿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条件。
2、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按照《规划》和相关要求,制定新设矿权投放、扩界矿山出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关闭退出矿山等各项工作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明确实施规划重点任务的时序安排。
3、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制度和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年度考核、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年度验收、绿色矿山建设抽查评估等工作。适时对规划实施、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规划实施效益情况进行评估。
4、严格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砂石土开采、产品质量控制、绿色矿山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矿山监管核查,建立矿山监管档案;对规划重点工程、关闭矿山退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规划》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由衡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的解释权归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县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的,由衡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配合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按规划审批程序报批后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