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


园区概况

(一)产业园区发展历史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为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坐落于中南重镇--衡阳市衡山县

1992年,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衡阳市设立衡山县经济开发区的请示的批复》(湘体改字〔1992〕75号),同意衡山县设立经济开发区。

1994年,衡山县经济开发区,被湖南省政府确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湘政发19945号)

2012年9月,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2〕306号批复了《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4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湘环评函〔2024〕55号批复了《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发改委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家园区调区扩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5〕2号)批复了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范围,具体方案为:新扩入224.43公顷,扩区后总面积533.36公顷。共一个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唐家大港,南至担水塘,西至G107国道,北至衡山支线以南160米处。主导产业:智能制造业;特色产业:新材料产业;配套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等。

表1-1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信息调查表

项目

内容

备注

经开区名称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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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审批类型

省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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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设立时间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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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审批单位

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

经开区更名时间

2018年


经开区管理机构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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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理机构地址

衡山县开云镇

/

经开区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智能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特色产业:新材料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配套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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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发改委核准范围、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环评范围面积见下表:

表1-2 园区核准面积及四至范围详细表

园区边界范
围总面积(公顷)

区块名称

区块面积
(公顷)

四至范围文字描述

533.36

区块一

533.36

东至唐家大港,南至担水塘,西至G107国道,北至衡山支线以南160米处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历年规划范围、面积、主导产业及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表1-3 园区规划范围、面积、主导产业及变化情况


序号

时间

批号/文号

事项

面积

具体区块

范围

主导产业及定位

1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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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以《关于衡阳市设立衡山县经济开发区的请示的批复》(湘体改字〔1992〕75号),同意衡山县设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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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94年

湘政发﹝1994﹞5号

省政府确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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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6年

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8号

经国家发改委第三批审核批准予以保留,并更名为"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

1.5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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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为汽车及零部件、非金属矿物制品

4

2012年

湘环评〔2012〕306号

原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湘环评〔2012〕306号)

8.59km2

/

东至湘江及观湘村、坪塘村,南到青山大道,西止107国道绕城

线,北达坪塘煤矿

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轻工服装、农副产品加工、高科技产业,并保留区内现有化工企业

5

2014年7月18日

湘政办函

﹝2014﹞6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名录》的通知>

1.5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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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为汽车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6

2016年11月21日

湘园区

﹝2016﹞4号

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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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

7

2018年1月

湘政函〔2018〕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更名为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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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8年2月26日

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发布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3.1541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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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零部件、非金属矿物制品

9

2022年8月2日

湘发改园区

〔2022〕601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的通知》

3.2996km2

区块一

面积329.9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松林路,南至青山路和建东路,西至金龙大道,北至G107国道绕城线

/

12

2023年6月13日

湘环评函

﹝2023﹞27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关于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

3.2996km2

区块一

面积329.96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松林路,南至青山路和建东路,西至金龙大道,北至G107国道绕城线

机械零部件、非金属矿物制品

13

2023年7月29日

湘发改函﹝2023﹞5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扩区前期工作的函》

开展扩区工作,以用地审核批复为准

扩区

扩大

/

14

2024年6月27日

/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用地审核意见的复函

5.5439km2

区块一

原园区范围面积329.96公顷,扩区后总用地面积554.39公顷,即将原范围以西区域18.05公顷用地、以北4.77公顷用地,以南200.99公顷用地扩入;四至范围为东至松林路,南至青山东路,西至金龙大道,北至G107国道绕城线。

以智能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以新材料产业为特色产业,"一主一特"产业体系


2024年11月12日

湘环评函〔2024〕55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5.3336km2

区块一

调区扩区后园区仍为1个片区,总面积为533.36公顷

以智能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以新材料产业为特色产业、统筹培育循环经济产业等多个配套产业


2025年1月9日

湘工信产业集聚〔2025〕6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

/

区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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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特色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

2025年1月10日

湘发改函〔2025〕2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家园区调区扩区的复函

5.3336km2

区块一

新扩入224.43公顷,扩区后总面积533.36公顷。共一个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唐家大港,南至担水塘,西至G107国道,北至衡山支线以南160米处。

/

(二)园区经济发展情况

目前,衡山高新区共入驻企业99家,主特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80家,园区2025年实际开发面积5.333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面积2.81平方公里;2025年园区工业总产值157.92亿元。

(三)园区企业环保手续情况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 99 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 94 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 5 个,退出企业数量 3 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 72 个,其它有7家完成环评登记备案,有10家企业为依现行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 3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 0 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 72 个,17家企业环评手续为登记表或环评豁免,无需办理验收手续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 4个,未完成验收的有 2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验收前期工作。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65 个,34家企业无需办理应急预案备案表,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4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26个。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 735 t/a,氨氮 4.65 t/a,二氧化硫 1456 t/a,氮氧化物 2164 t/a,VOCs / t/a,其他 / 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1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湘环评函〔2012306号)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湘环评函〔2012〕306号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结果

1

衡山经济开发区位于衡山县县城北部,距衡山县主城区约3km。经开区规划范围东至湘江及观湘村、坪塘村,南到青山大道,西止107 国道绕城线、北达坪塘煤矿,总用地面积为8.59km2。经开区分东西两个工业区建设,东部为坪塘工业区,占地4.56km2,西部为金龙工业区,占地4.03km2。规划近期(2010-2015年)主要以基础建设和金龙工业区开发建设为主;远期(2015-2020年)主要开发坪塘工业区。

2、经开区主导产业定位为机械制造、轻工服装、衣副产品加工、高科技产业,并保留区内现有化工企业。经开区规划工业用地590hm2,占园区总用地的68. 68%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80hm2,二类工业用地376hm2,保留现有三类工业用地34hm2,不新增三类工业企业);仓储用地面积65hm2,占7.57%;市政行政办公用地54hm2,占6.29%;其他道路用地、广场和社会停车场、港口用地,生产防护绿地用地共150hm2,占17.46%。

1﹑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衡山县县城北部,距衡山县主城区约3km。高新区规划范围东至唐家大港,南至担水塘,西至G107国道,北至衡山支线以南160米处,总用地面积为5.3336km2。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家园区调区扩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5〕2号),本园区核准面积为5.3336km2

2目前园区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轻工等产业得到一定发展,基本符合规划产业定位,园区未新引进三类工业企业

园区实际建设面积未超出环评要求;主导产业符合要求。

2

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与周边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在规划道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居住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1﹑园区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优化园区规划布局,按照功能区划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与周边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

2﹑已配套建设园区涉重污水处理厂和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能达标排放;

3﹑园区开发过程中,有效利用自然地形、道路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在规划道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区内工业区与区外周边居住区之间建设道路和绿化隔离带,使得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已落实

3

1、严格执行经开区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性质及选址必须符合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

2、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限制引进重气型污染源和重水型污染源企业、禁止涉重金属企业入园。

3、经开区内不得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现有与区城产业定位要求不符的兆基铜业等企业维持现有规模,不得扩建;和泰纸业可整合衡山县其他合法小造纸企业产能,但不得超出全省造纸产业产能规划中分配的区域产能总量规模;

4、对于区内现有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化工企业暂予保留,不得扩产,并在远期规划逐步退出经开区;区内不再引进化工企业和化工生产项目。

5、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经开区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严格项目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防治污染;

6、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

1﹑本园区按照高新区企业准入制度把关企业入园,入园项目性质及选址从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严格执行;

2﹑本园区内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限制引进重气型污染源和重水型污染源企业、无涉重金属新企业入园。(规划环评之后进了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春昌有色选冶有限公司)废水涉及重金属排放,但园区同步配套建设了重金属污水处理厂);

3﹑本园区在发展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使用建设用地,未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兆基铜业已退出、和泰纸业已破产现为新金龙纸业也已停产;

4﹑原规划时的化工企业:衡阳华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已转型停产(原规划环评时期产品为五水硫酸铜(湘环评﹝2007﹞129号,湘环评﹝2015﹞9号),后停产多年,并积极转型,2021年环评批复(山环评﹝2021﹞8号)产品为环境治理药剂材料,目前尚未生产),湖南绿衡化工有限公司已退出园区;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春昌有色选冶有限公司)属于规划环评之后的引进的化工企业。

5﹑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已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准入条件一览表"和产业结构控制规划严格项目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求执行。其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6﹑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

已落实

4

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排水管网工程建设,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确保规划区内污水全面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厂工程另行环评审批。

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前,区域内应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并对已投产企业废水排放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控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管网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经专管推入湘江。

严格园区现有涉重企业监管,确保含一类重金属废水车间排口达标。

1﹑高新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截污、排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规划区内污水全面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获得环评审批(综合污水处理厂:山环评[2019]14号,并已建成投产;涉重污水处理厂:衡环发[2016]42号),并已建成投产。

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前,区域内已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并对已投产企业废水排放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控制;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管网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专管进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再进入湘江。

4﹑园区对现有涉重企业严格监管,根据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的《2021年下半年衡阳市(县市区)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测数据公示表》,2021年下半年,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处理设施出口(DW002)总铊、总汞、总镉、总铅、总砷均达标排放;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排放口(DW001)总铬、总铜、总镍、总砷均达标排放。

已落实。目前园区有2个污水处理厂。1、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管网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再进入湘江。2、园区涉重金属工业污水进入涉重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专管进入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再进入湘江。

5

加强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经开区内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4t/h以下锅炉不得燃煤;

园区管理机构应统筹通过外调低硫煤和洗煤控制燃煤含硫量在1%及以下,督促各用煤单位配备必要的脱硫脱硝除尘措施,保证烟气达标排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进一步削减燃料结构型大气污染。

建立经开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经开区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1﹑园区内已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4t/h以下锅炉未用燃煤。

2﹑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35t/h燃煤锅炉配备有脱硫脱硝除尘措施,皕成科技使用煤用于回转窑煅烧石灰,配备有除尘措施,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废气达标排放

3﹑园区建立高新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新区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已落实

6

1、做好经开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

2、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3、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1﹑已做好高新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园区管委会建立了高新区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2﹑园区管委会聘请环保管家开展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对企业固废资料、现场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督促企业按照规范进行固废管理工作;

3﹑园区内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已落实

7

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高新区已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建立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8

按经开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园区内居民安置全部依托衡山县城解决,园区内不得设置和建设居住区。

已按高新区开发规划统筹实际情况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2021年,共拆迁约27户,每户大约200平米,腾地124亩。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园区内居民安置全部依托衡山县城解决。(竹山园安置区在后续调区工作中调出园区范围,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

已落实

9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已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已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已落实

10

污染物总量控制(远期2020年)SO2<1456t/a,NOx<2164t/a,COD<735t/a,氨氮<98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2025年污染物排放总量SO2=25.45t/a<1456t/a,NOx=43.39t/a<2164t/a,COD=144.26t/a<735t/a,氨氮=25.39t/a<98t/a,未超出总量控制指标。

已落实

11

经开区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衡阳市环保局和衡山县环保局具体负责。

高新区已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建立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2-2 调区扩区规划环评批复(湘环评函〔2024〕55号)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湘环评函〔2024〕55号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结果

1

做好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准入要求。园区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从规划层面提升环境相容,以减小工业开发对城市居住及社会服务功能的影响。部分区域现状已与集中居住区交错布局,临近居民区的二类工业企业应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不新增污染物排放,并加强对已有气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控制;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规划的受纳水体清凉港环境承载力有限,园区禁止引入电镀、印刷电路板、纺织印染等以水型污染为主的产业,限制引进涉及难降解有机物、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废水外排企业入驻。产业引进应落实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执行《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最新修正版)提出的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要求应予以落实。

做好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准入要求。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区扩区规划环评的成果、园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以及国家有关"两高"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园区环境准入行业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

对于具体项目禁止引入:①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淘汰的产品及工艺。②属于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的高风险产品(含生产装置,或以其为原料的工艺)。③属于国家、湖南省认定为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与产品;④新建涉及高能耗、高污染的冶炼企业。⑤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两高项目、不符合国家、省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定的项目临近居民区的二类工业企业督促其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三线一单"环境准入中明确禁止引入电镀、印刷电路板、纺织印染等以水型污染为主的产业限制引进涉及难降解有机物、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废水外排企业入驻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最新修正版)提出的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要求

落实

2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废水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应加快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度,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维,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标准。园区引进项目要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等要求,确保尾水达到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排污口批复的相关标准。园区涉重外排废水进入园区配套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后续应落实国、省关于水污染防治、排水方案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园区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相关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督促园区企业重点做好VOCs、恶臭治理,对重点排放的生产设施予以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妥、持续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相关减排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收集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应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在进行中,排污口论证已通过审批;园区已按要求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标准园区引进项目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等要求尾水达到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排污口批复的相关标准园区涉重外排废水金泰新材料进入园区配套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严格控制相关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督促园区企业重点做好VOCs、恶臭治理,对重点排放的生产设施予以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妥、持续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相关减排要求企业按要求做好了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于危险废物,为加快危险废物的处置效率,园区引进了湖南保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收集、运输园区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相关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落实

3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园区应加强对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涉重污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严防企业废水废气偷排漏排或污染治理措施不正常运行。重点加强对周边集中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并涵盖相关特征排放因子。

园区建设了环境空气小微站,每年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对园区环境质量(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督促相关企业涉重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金泰新材料、新金龙纸业严格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定期对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涉重污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重点加强对周边集中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测因子包括常规因子和特征因子

落实

4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了衡山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建立了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园区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环保管家定期到企业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排污单位或者环境风险较大企业增加环保日常巡查和风险隐患排查频次,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每年邀请省级专家对企业进行环保培训,同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

5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园区管委会与地方政府应共同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搬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提出搬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未落实的,园区应确保相关新建项目不得投产。

高新区管委会已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园区建设了竹山园安置小区用于拆迁居民的安置。

基本落实

6

(六)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已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已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落实


2-3 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落实情况

环境空气监测


G1:管委会、G2:青山冲、G3:竹山安置小区、G4:坪塘村、G5:金龙村、G6:衡山县政府、G7:金龙中学、G8:神冲村、G9:长江镇、G10:板桥村、G11:观湘村

TSP、非甲烷总烃、TVOC、苯、甲苯、二甲苯、HCl、硫酸雾、NH3、H2S、氟化物、汞

G1~G11每年冬季监测一次,每次7天

已落实,园区委托经国家计量认证,具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湖南丙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园区环境空气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G12:空气小微站

PM2.5、PM10、SO2、NO2、CO、O3

1次/小时

已落实,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位于园区管委会6楼,监测基本项目:SO2、NO2、NO、NOx、PM10、PM2.5、CO、O3,全天24小时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在线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监测

W1: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W2:清凉港汇入湘江口上游500m、W3:湘江清凉港汇入口上游500m、W4:湘江清凉港汇入口下游500m、W5:湘江清凉港汇入口下游5600m(湘江衡东县石湾镇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顶端)

水温、pH、溶解氧、CODCr、SS、石油类、BOD5、挥发酚、氟化物、氨氮、铅、镉、Cr6+、铜、锌、汞、砷、镍

每年按平、枯水期,各监测一次,每次三天,每天2次。

已落实,除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处氨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外,其他均达标。(注:清凉港(袁家坝小溪)未划分水体功能,参考《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清凉港水体功能的情况说明》和《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22号),清凉港作为排渍-排污公沟兼具行洪功能,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地下水监测

GW1:竹山安置小区、GW2:黄家冲、GW3:颜家湾、GW4:坪塘村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总磷、氨氮、铜、锌、铁、锰、铅、镉、汞、砷、六价铬、铍、锑、铊、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硫酸盐、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钾、钠、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氯化物,同时记录埋深和水位

每年监测2次(平、枯水期),每次1天。

已落实,园区委托经国家计量认证,具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湖南丙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园区地下水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声环境监测

按照网格布点功能区布点相结合的方法,在园内工业区、交通干线、集中居

住片区设置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同本次规划环评现状监测点位

连续等效声级Leq(A)

每半年监测1次,每次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已落实,园区委托经国家计量认证,具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湖南丙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园区声环境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土壤监测

农用地:四方井农田、杨家冲农田、青山冲农田;建设用地:高新区内设一个监测点

农用地:pH、铜、铅、

锌、镉、铬、汞、砷、镍,敏感点可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监测因子+石油烃。

农用地:3~5年监测1次;建设用地:1年监测1次


已落实,园区委托经国家计量认证,具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湖南丙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园区土壤监测,除园区外北侧1km杨家冲农田,其他检测结果均达标。

底泥监测

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清凉港(袁家坝小溪)排污口上游500m、清凉港湘江汇入口上游500m、湘江清凉港汇入口上游500m及下游500m处各设1

个底泥监测点

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每年监测1次

已落实,园区委托经国家计量认证,具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湖南丙诚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园区底泥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污染源监测

各单位污染源

废气、污水、噪声、土壤和地下水

原则上每年一次,同时根据排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监测和管理

已落实,由企业根据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园区开展自行监测企业有:湖南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衡山广兴食品有限公司共26家。2025年11月14日园区联合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园区肉类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并要求企业整改。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现状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2-4。

2-4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单元分类


单元面积

(km2)


涉及乡镇

(街道)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主导产业


重要敏感目标

主要环境问题及解决对策


落实情况



ZH43042320002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湖南省

衡阳市

衡山县

重点管控单元

5.3336km2(湘发改函〔2025〕2号)

核准范围:区块一涉及开云镇、长江镇

开云镇: 城市化地区;

长江镇:城市化地区

湘环评函〔2024〕55号:主导产业:智能制造业;特色产业:新材料产业;配套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等;

湘工信产业集聚〔2025〕6号:主导产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特色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重要敏感目标:

1.高新区位于县城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距离县城规划区边界约1.9km。

2.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清凉港汇入湘江口的下游5.28km涉及衡东县石湾镇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主要环境问题:

1.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未达到规划环评要求,存在污水超越排放现象。

2.园区雨水排放口未设置标志牌、关闭闸门等。


已基本落实。

1.目前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0m&sup3;/d)正在开展施工建设,环评和排污口论证已完成,预计2026年年底建成。

2.园区范围内共有7个雨水排放口,其中3个通过涵管就近排入池塘,3个排入袁家坝小溪(清凉港),1个排入板桥溪,最后均流入湘江。目前雨水排放口安装闸门前期踏勘工作已完成。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

空间布局约束

1.1高新区内不得新增三类工业用地。

1.2)限制引进气型污染和水型污染影响大的工业企业。

1.1)根据现有资料和调查结果表明,高新区在规划管理和项目环境准入环节,均明确了禁止新增《湖南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的三类工业用地。高新区现有三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3.5公顷,除金泰新材料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将占地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外,园区内未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

1.2)在项目引进准入评估中,衡山高新区将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及潜在环境影响作为重要评估依据。对于废水、废气排放量大、污染物类型复杂、含新污染物或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实行严格限制或禁止。自查期间暂未发现明显违背此条款引进的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高新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工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

(2.2)废气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

(2.3)固废:做好开发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2.1)衡山高新区已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制。目前高新区共2个污水处理厂。园区内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输送至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要求企业对排放废水进行预处理,确保达到纳管标准。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前,综合污水处理厂尾水依托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综合污水处理厂尾水经设置在清凉港的排污口排放再汇入湘江。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记录显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2)持续督促涉气排放企业,特别是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推广,鼓励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无组织排放。目前,园区机械制造和智能制造企业已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园区重点监管企业或相关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或定期开展手工监测。新金龙纸业、皕成科技配备脱硫脱硝除尘措施,烟气达标排放。

(2.3)衡山高新区已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和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要求企业严格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鼓励头部企业探索"以废代料"路径,将边角料、粉尘、旧包装等生产性废弃物回流至生产环节或转化为替代原料,有效减少原材料消耗与固废排放。倡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目前园区共有13家企业开展并完成清洁生产评估,园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进一步强化。衡山高新区严格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确保园区企业不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环境风险防控

(3.1)高新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高新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3.1)3.2)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园区企业进行环境监管。衡山高新区已制定《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修编,每年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督促园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如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等)依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高新区应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均已编制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园区定期组织环境风险排查与企业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3)目前园区内土壤质量达标,园区目前无污染地块。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于历史遗留的重污染地块,用地性质发生转变前,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加强对已识别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活动监管。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控制燃煤含硫量在1%及以下。

(4.2)水资源: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5年,衡山县用水总量1.823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0;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5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5万元/亩。


(4.1)衡山高新区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使用燃煤的企业,要求其控制燃煤硫份在1%及以下,禁止使用中、高硫原煤。相关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纳入日常管理。园区于2020年完成节能评估工作,并编制了《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园区发展规划》。园区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多家企业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强度。高新区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能效诊断和节能技改,重点推动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企业采用高效电机、变频控制、低氮燃烧、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部分企业能效提升达15%。2025年,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万元GDP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约4.82%,绿色用能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园区已有8家企业获评湖南省绿色工厂,其中2家进一步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超过50%的企业已实现主要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或智能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4.2)配合衡山县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支持实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的阶段性目标。2025年,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3.2%,中水回用率为37.6%,无高耗水企业。园区现有2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对企业污水统一处理及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引入循环水冷却系统、中水回用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同时,园区启动节水改造工程,推动企业安装低流量喷嘴、循环用水设备、智能计量系统等,提升单位产品用水效率。部分厂区已试点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将厂区雨水用于绿化洒水、道路清洁等非生产用途,实现雨水资源就地利用、减少自来水消耗。目前园区正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4.3)在项目准入和供地环节,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准入标准,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园区近年来作为工业用地并投入生产的土地面积逐渐增加,引入的企业均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等政策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土地产出率持续增加。园区2022—2024年土地资源产出率分别为36.34亿元/km2、40.51亿元/km2和46.30亿元/km2,整体呈稳步上升趋势,反映出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连续3年远超土地资源产出率引领值15亿元/km2的标准。



水环境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雨污管网覆盖率为100%,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已营运的2个(涉重污水厂负责园区涉重企业废水的收集,综合污水厂负责园区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以及涉重污水厂废水的收集),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2026年年底建成,届时工业园区所有污水经综合污水厂深度处理后直接外排,不再依托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2-5 高新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情况一览表

污水处理设施名称

纳污范围

规模(万m&sup3;/d)

建设情况

备注

涉重污水处理厂

高新区涉重企业(金泰新材料)

2000

已建

依托综合污水处理厂

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

高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业

5000

已建

依托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期)

高新区范围内所有企业

15000

在建

建成后不在依托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1)涉重污水处理厂

衡山高新区涉重污水处理厂位于开云镇长安村,占地面积8.98亩,于2015年建设,设计处理规模2000m&sup3;/d,企业涉重金属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在企业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其他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涉重污水厂,处理工艺采用"调节+一级絮凝沉淀+电化学+二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涉重污水经处理后的第一类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园区污水管网有2套,涉重金属废水收集管网只收集金泰新材料(涉重企业共4家,其中华宏化工、新源素已停产转型,衡顺塑料制版涉重生产废水自行处理不外排)涉重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2025年日平均处理水量为1885m3/d,为设计处理水量的94.2%,处于正常运行中。在线监测达标率为100%,园区涉重企业污水管网覆盖率100%。

(2)综合污水处理厂

衡山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位于衡山县开云镇金溪社区,占地面积35.21亩,于2017年建设,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扩容后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0m&sup3;/d。主要收集处理园区的一般工业废水、涉重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和园区内生活污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的组合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2025年日平均处理水量为4342t/a,为设计处理水量的86.8%,处于正常运行。目前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在开展施工建设,环评和排污口论证已完成,预计2026年年底建成。扩建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袁家坝小溪(清凉港),流经2.48km汇入湘江。在线监测达标率为99%,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100%。

2.园区废水排放情况

1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19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986076m&sup3;/a,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9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

2园区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目前园区涉一类污染物外排企业为金泰新材料,衡顺塑料制版的初期雨水和废水不外排。2025年自行监测数据显示金泰新材料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铊、总汞、总镉、总铅、总砷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车间总砷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涉重污水处理厂唯一收集涉重企业金泰新材料其2025年总铊、总汞、总镉、总铅、总砷在线监测达标率100%。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涉重污水厂、综合污水厂均已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除综合污水厂外(98.84%),其余在线监测达标率100%。

3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44.26t/a,氨氮25.39t/a。

3.水环境质量

园区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熬洲,水功能区划类,监测达标率100 %,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1个,已完成整治1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目前,园区无"双源"(饮用水水源、污染源))地下水。根据园区2025年度自行监测结果,地表水除清凉港监测断面,已作为排污纳渍沟、地下水监测达标率均为100%。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47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 %,超标因子TSP ,最大超标倍数1.3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25.45 t/a,氮氧化物 43.39 t/a,VOCs 36.00 t/a。

涉VOC排放企业数量 28 个,企业均进行了自行监测,监测达标率  100  %,采取的主要处理工艺为 负压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RTO焚烧炉+15米高空排放

园区内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数量1家(该企业现已停产),2025年监测结果达标。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位于园区管委会6楼,监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SO2)、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臭氧(O3),对各监测指标进行实时在线监测。空气小微站数据统计,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优良率为90.1%,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2%。

(五)土壤环境管理

根据2025年的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除园区外1km杨家冲农田砷、镍、铜、镉有轻微超标外,其中镉(筛选值)超标倍数为3倍,园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园区内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 0 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  个,已完成修复 0  个,未开工修复的  0   个,修复中的  0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53 个,产生量26199.1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4401.8 t/a,自行处置563.52t/a,外委处置 21223.86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9个,产生量 3729.46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 2710.21 t/a剩余贮存量 1019.25 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园区目前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2 件,其中涉气1件,涉水1件,已完成整改 2  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1  件,已完成整改 1 件,完成率  100  %。

(八)园区信用评价

按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环境准入管理、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检测监管能力、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综合治理五个方面发展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环保信用系统化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2-6 园区环保信用自评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1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1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1

0

4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1

0

5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2

0

6

产业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1

0

7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1

0

8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1

0

9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0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1

0

11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或由于产业园区原因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1

0

12

产业园区建成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

+1

1

13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14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2

-0.5

15

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2

0

16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4

0

17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直接评为环保风险园区

0

18

产业园区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10%。

+1

0

19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2

0

20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1

0

21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1

0

22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1

0

23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1

0

24

总分

/

9.5

经对照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进行

自评,园区因未建设应急指挥平台扣0.5分,其余评价指标

均达标,总评分为9.5分,为环保合格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025年度,高新区在省、市、县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和第三方环境治理服务机构的帮助下在风险管控、绿色低碳、信息化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通过常态化巡查与精准诊断,企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率显著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频率同比进一步下降,2025年全年未出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通过组织应急预案修编和综合环境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2)管理基础持续夯实:"一企一档""一园一档"体系不断完善,为园区环境决策和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全面建立企业信息化档案,实现可调度、可查询、可掌控的企业环保信息一张表,企业环保手续、环保基础设施、生产工艺、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可迅速查询。

(3)管理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培训宣传、下沉式"手把手"、"口对口"服务及专业技术指导,园区管委会及企业的环境管理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园区环保专业技术力量有效提升,园区整体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4)废水近零排放增效:2025年,全面推行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和"一园一档"管理,动态掌握排污信息。完成园区雨污管网系统性改造,修复老旧管网,疏通堵塞管段,有效防止渗漏,确保污水全收集,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现实时监管。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少数企业对第三方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积极主动,需要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督导与约谈,完善对入园企业的环保考核与奖惩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需持续强化:部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演练实效性有待加强。园区未按调扩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设置事故池。

(三)环境信息平台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现有平台的数据自动抓取、智能分析和预警预报功能尚不完善,需持续投入进行升级改造,共同规划并争取资金,逐步推进园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四)服务边界与管理职责的衔接需进一步优化:部分复杂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园区管委会牵头,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更强合力。定期召开园区、第三方、重点企业三方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高新区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围绕"提质增效、严守底线"的核心,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攻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将综合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与扩建工程作为核心,成立专班,倒排工期,确保扩建项目高质量如期投产。同时,全面排查并优化现有管网系统与处理工艺,加强对进水水质的监控与研判,建立预警与联动调控机制,坚决杜绝超标排放,确保自动监控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二)深化环境精细管理,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全面推行"一企一档"与"一园一档"数字化管理,动态更新企业环保信息与园区基础设施数据。强化"环保管家"服务效能,开展常态化巡查、专业化培训与精准化帮扶,指导企业提升内部环境管理水平,构建"园区—企业"两级联防联控体系。

(三)强化监测预警能力,筑牢环境安全屏障。依据规划环评要求,系统制定并实施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底泥等要素的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提升园区应急监测装备水平与快速响应能力,按要求组织年度综合应急演练,持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四)系统开展环境评估,谋划长远发展路径。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或渗漏排查,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对园区在环境准入、设施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成效与问题进行深度体检,基于评估结果,科学谋划中长期环境治理项目库,为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附表:园区年度报告表格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六、附表

表1:园区概况


园区名称


工业园区级别


分园名称


园区代码



区(县)


核准面积
(km&sup2;)


已入园企业数量
(个)


主导产业


入园企业情况规模以上

备注


园区用地指标情况


上一年度园区GDP情况统计


序号

企业名称

地理位置

环评批复文号

是否有环评手续

是否验收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级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304232203


衡阳市


衡山县


5.3336km2湘发改函〔2025〕2号


67


湘环评函〔2024〕55号:主导产业:智能制造业;特色产业:新材料产业;

配套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等;

湘工信产业集聚〔2025〕6号:主导产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特色产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衡山广兴食品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坪塘路

山环评[2023]13号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33.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81.39公顷


2025年园区工业总产值157.92亿元。

2

衡山卓盈服装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

/

登记表

不需















3

湖南亿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朝阳路

山环评[2023]6号















4

湖南美湖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坪塘路

山环评[2021]5号















5

湖南金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山环评[2011]号032号山环评[2019]9号















6

衡阳市力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衡山经开区工业大道

衡环评[2016]044号















7

衡山县塑料管件工艺厂

衡山高新区坪青路

山环评[2022]16号















8

衡阳今日洗涤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春昌路

山环评[2021]22号

已退出














9

湖南博建电气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春昌路

山环评[2024]11号















10

衡山县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衡环评[2014]13号















11

湖南飞鹰农耘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山环评[2022]14号















12

衡阳冠力塑胶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2011.12.5衡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















13

衡山信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工业园

衡环评[2015]048号

停产














14

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衡山工业园青山中路

衡环字[2011]75号















15

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青山路01栋

湘环评[2013]291号

停产














16

衡山诚峰建材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坪塘路

山环评[2020]32号















17

衡阳丰泰鞋业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

登记表















18

湖南华升金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衡环评[2011]33号

不需















19

衡山龙泉物流有限公司

衡山县金龙工业园

山环评[2018]07号















20

衡山县兄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衡山县金龙工业园

山环评[2021]2号















21

衡山县长盛建材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金龙路

山环评[2020]6号















22

湖南宏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坪塘

山环评[2021]8号

未生产














23

湖南中伟铜业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青山东路

山环评[2024]21号















24

湖南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衡山县金龙工业园

山环评[2019]21号、山环评[2021]11号















25

衡山顺源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坪塘路

衡环评[2009]013号

已退出














26

衡山诚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青山路三组

/

登记表

不需

不需

已退出














27

湖南铜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坪塘路

山环评[2018]13号

已退出














28

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坪塘路

衡环评[2013]092号、山环评[2018]16号















29

衡山县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坪塘路

衡环发[2013]32号















30

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平青路东侧

山环评[2016]08号















31

湖南创一机械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青山村

山环评[2020]17号















32

衡山同远机械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朝阳路

2014.12.23衡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















33

衡阳林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山环评[2023]22号















34

湖南湘杭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朝阳路

山环评[2018]09号















35

湖南省富庭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朝阳路

山环评[2021]23号















36

衡山通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春昌路

山环评[2017]07号

不需

已停产














37

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坪青路8号

衡环发[2015]151号















38

湖南鼎成预制构件工程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坪青路

山环评[2017]05号

停产














39

衡山农掌柜食品有限公司

衡山县工业园坪青路

备案号:202543042300000065(备案日期:2025-10-29)

不需

不需















40

衡山县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坪塘路

衡环发[2013]32号















41

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工业园春昌路

湘环评[2013]72号















42

衡阳市宏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工业园春昌路

山环评[2020]28号















43

湖南鸿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衡山工业园春昌路

山环评[2015]17号















44

湖南盛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长江路

山环评[2020]14号















45

湖南飞阳齿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长江路

山环评[2020]2号















46

湖南湘衡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长江路

山环评[2020]3号















47

衡山诚峰建材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金龙大道

山环评[2020]32号















48

湖南省明朔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春昌路

山环评[2020]29号















49

湖南浩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山环评[2025]7号

建设中














50

湖南弘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朝阳路

湘环评[2018]20号















51

衡阳市美润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朝阳路

山环评[2020]34号















52

中水恒岳(湖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经济开发区金龙大道

山环评[2021]01 号















53

湖南衡邦防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山环评[2022]13号















54

衡山县雅餐饮用具消毒中心

衡山县开云镇金龙村(金龙工业园)05栋

衡环评[2018]016号















55

衡山兄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金龙村

山环评[2015]22号















56

湖南恒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

衡环评[2014]038号山环评[2017]11号















57

衡山岳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区朝阳路

山环评[2019]34号

停产














58

衡山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苗圃

山环评2015[01]号















59

衡山文定气体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区朝阳路

衡环评[2015]106号















60

衡阳翊德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区朝阳路101

山环评[2019]29号















61

衡山县永发石英砂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区朝阳路101

山环评[2019]32号















62

湖南省佳和腾飞建材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春昌路与兴路交界处

山环评[2020]33号

不需















63

湖南诚本塑业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春昌路南面

山环评[2021]6号















64

衡山嘉洁餐具消毒中心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坪塘路

山环评[2018]09号
















65

湖南佳诚旺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衡山工业园金龙大道

山环评[2019]37号、山环评[2023]3号















66

湖南木林森机械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坪青路

山环评[2024]27号















67

衡山县欣和利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青山村三组

湘环评[2016]016号

豁免
















68

衡山湘味厨食品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园

2023年9月1日登记,

备案号:

202343042300000036

不需

不需
















69

衡山嘉洁餐具消毒中心

衡山县工业园坪塘路

山环评[2018]09号
















70

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

衡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湘环评[2013]291号
















71

衡山县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

衡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

山政函(2016)84号
















72

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衡山县经济开发区青山大道

衡环监[2016]YS第05号
















73

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

衡山县开云镇经济开发区坪塘路

山环评[2018]16号
















74

衡阳市基准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朝阳路

山环评[2022]04 号
















75

荣宸塑业(衡山)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山环评[2024]29号
















76

湖南鸿福实业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坪青路

山环评[2024]25号

试生产
















77

湖南保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朝阳路

山环评[2024]15号
















78

湖南省南竹竹制品有限公司

衡山高新区青山东路

山环评[2024]26号

















表2-1园区规划


园区规划是否调整


规划批复编号


规划环评批复编号


规划环评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开展情况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湘发改函〔2025〕2号


湘环评函〔2024〕55号


1

做好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准入要求。园区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从规划层面提升环境相容,以减小工业开发对城市居住及社会服务功能的影响。部分区域现状已与集中居住区交错布局,临近居民区的二类工业企业应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不新增污染物排放,并加强对已有气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控制;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规划的受纳水体清凉港环境承载力有限,园区禁止引入电镀、印刷电路板、纺织印染等以水型污染为主的产业,限制引进涉及难降解有机物、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废水外排企业入驻。产业引进应落实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执行《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最新修正版)提出的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要求应予以落实。

做好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准入要求。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区扩区规划环评的成果、园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以及国家有关"两高"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园区环境准入行业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

对于具体项目禁止引入:①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淘汰的产品及工艺。②属于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的高风险产品(含生产装置,或以其为原料的工艺)。③属于国家、湖南省认定为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与产品;④新建涉及高能耗、高污染的冶炼企业。⑤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两高项目、不符合国家、省市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定的项目临近居民区的二类工业企业督促其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三线一单"环境准入中明确禁止引入电镀、印刷电路板、纺织印染等以水型污染为主的产业限制引进涉及难降解有机物、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废水外排企业入驻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最新修正版)提出的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要求

衡山高新区管委会在2023年委托第三方规划环评机构开展了《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

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并于2023 年6月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

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

〔2023〕27 号)。



2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废水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应加快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度,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维,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标准。园区引进项目要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等要求,确保尾水达到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排污口批复的相关标准。园区涉重外排废水进入园区配套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后续应落实国、省关于水污染防治、排水方案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园区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相关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督促园区企业重点做好VOCs、恶臭治理,对重点排放的生产设施予以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妥、持续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相关减排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收集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应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在进行中,排污口论证已通过审批;园区已按要求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标准园区引进项目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等要求尾水达到污水处理厂环评及排污口批复的相关标准园区涉重外排废水金泰新材料进入园区配套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严格控制相关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督促园区企业重点做好VOCs、恶臭治理,对重点排放的生产设施予以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妥、持续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相关减排要求企业按要求做好了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于危险废物,为加快危险废物的处置效率,园区引进了湖南保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收集、运输园区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相关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3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园区应加强对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涉重污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严防企业废水废气偷排漏排或污染治理措施不正常运行。重点加强对周边集中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并涵盖相关特征排放因子。

园区建设了环境空气小微站,每年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对园区环境质量(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督促相关企业涉重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金泰新材料、新金龙纸业严格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定期对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涉重污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重点加强对周边集中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测因子包括常规因子和特征因子






4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了衡山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建立了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园区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环保管家定期到企业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排污单位或者环境风险较大企业增加环保日常巡查和风险隐患排查频次,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每年邀请省级专家对企业进行环保培训,同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5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园区管委会与地方政府应共同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搬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提出搬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未落实的,园区应确保相关新建项目不得投产。

高新区管委会已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园区建设了竹山园安置小区用于拆迁居民的安置。






6

(六)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已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已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表2-2:环境准入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逐条列明)

园区环境管理与"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情况(如不符合,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上一年新增企业数量

上一年清退企业数量

上一年新增项目环评批复数量

上一年项目环评审批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如不符合,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备注

(1.1)高新区内不得新增三类工业用地。

(1.2)限制引进气型污染和水型污染影响大的工业企业。

(1.1)根据现有资料和调查结果表明,高新区在规划管理和项目环境准入环节,均明确了禁止新增《湖南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的三类工业用地。高新区现有三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3.5公顷,除金泰新材料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将占地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外,园区内未新增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企业。

(1.2)在项目引进准入评估中,衡山高新区将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及潜在环境影响作为重要评估依据。对于废水、废气排放量大、污染物类型复杂、含新污染物或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实行严格限制或禁止。自查期间暂未发现明显违背此条款引进的项目。

5


0


3


符合




(2.1)废水: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高新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工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

(2.2)废气: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

(2.3)固废:做好开发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2.1)衡山高新区已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制。目前高新区共2个污水处理厂。园区内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输送至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要求企业对排放废水进行预处理,确保达到纳管标准。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前,综合污水处理厂尾水依托衡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综合污水处理厂尾水经设置在清凉港的排污口排放再汇入湘江。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记录显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2)持续督促涉气排放企业,特别是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推广,鼓励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无组织排放。目前,园区机械制造和智能制造企业已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园区重点监管企业或相关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或定期开展手工监测。新金龙纸业、皕成科技配备脱硫脱硝除尘措施,烟气达标排放。

(2.3)衡山高新区已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和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要求企业严格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鼓励头部企业探索"以废代料"路径,将边角料、粉尘、旧包装等生产性废弃物回流至生产环节或转化为替代原料,有效减少原材料消耗与固废排放。倡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目前园区共有13家企业开展并完成清洁生产评估,园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进一步强化。衡山高新区严格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确保园区企业不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3.1)高新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湖南衡山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高新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

(3.1)(3.2)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园区企业进行环境监管。衡山高新区已制定《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修编,每年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督促园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如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等)依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高新区应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均已编制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园区定期组织环境风险排查与企业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3)目前园区内土壤质量达标,园区目前无污染地块。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于历史遗留的重污染地块,用地性质发生转变前,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加强对已识别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活动监管。



(4.1)能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控制燃煤含硫量在1%及以下。

(4.2)水资源: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2025年,衡山县用水总量1.823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0;

(4.3)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程度,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5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15万元/亩。


(4.1)衡山高新区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使用燃煤的企业,要求其控制燃煤硫份在1%及以下,禁止使用中、高硫原煤。相关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纳入日常管理。园区于2020年完成节能评估工作,并编制了《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园区发展规划》。园区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多家企业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电强度。高新区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能效诊断和节能技改,重点推动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企业采用高效电机、变频控制、低氮燃烧、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部分企业能效提升达15%。2025年,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万元GDP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约4.82%,绿色用能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园区已有8家企业获评湖南省绿色工厂,其中2家进一步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超过50%的企业已实现主要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或智能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4.2)配合衡山县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支持实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的阶段性目标。2025年,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93.2%,中水回用率为37.6%,无高耗水企业。园区现有2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对企业污水统一处理及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引入循环水冷却系统、中水回用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同时,园区启动节水改造工程,推动企业安装低流量喷嘴、循环用水设备、智能计量系统等,提升单位产品用水效率。部分厂区已试点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将厂区雨水用于绿化洒水、道路清洁等非生产用途,实现雨水资源就地利用、减少自来水消耗。目前园区正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4.3)在项目准入和供地环节,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准入标准,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园区近年来作为工业用地并投入生产的土地面积逐渐增加,引入的企业均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等政策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土地产出率持续增加。园区2022—2024年土地资源产出率分别为36.34亿元/km2、40.51亿元/km2和46.30亿元/km2,整体呈稳步上升趋势,反映出园区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连续3年远超土地资源产出率引领值15亿元/km2的标准。




表2-3 排污许可


上年度各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t/a)

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核定总量


备注1


备注2



公司名称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其他(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补充)

衡山广兴食品有限公司

0.01

0.08

/

0.01

0.001

总磷排放量0.003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SO20.01吨、氮氧化物0.09吨、氨氮0.18吨、COD1.4吨







湖南美湖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

0.285

0.16

/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阳市力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0.0736

0.0064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亿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

/

0.984

0.263


/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县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

/

/

/

0.01

0.001

总磷:0.005,总铬:0.134,六价铬:0.117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不外排;总量控制:COD0.35吨、氨氮0.05










湖南飞鹰农耘科技有限公司

/

/

/

0.362

0.033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阳冠力塑胶有限公司

/

/

0.790

0.042

0.026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4.59吨,氨氮0.46吨










衡山信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

0.813

0.0395

0.0014

颗粒物:0.00207

/

登记管理

停产,生活污水










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

6.644

0.315

/

颗粒物:0.044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3.78吨、氨氮0.38吨










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

4.21

18.64

/

26.32

0.45

颗粒物:1.24

重点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129 吨、 氨氮17 吨、 二氧化硫369 吨、氮氧化物170 吨。










衡山卓盈服装有限公司

/

/

/

/

/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阳丰泰鞋业有限公司

/

/

7.966

0.89

0.12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1吨,氨氮0.15吨。










衡山创品置业有限公司

/

/

/

/

/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龙泉物流有限公司

/

/

/

0.00171

0.000244


/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县长盛建材有限公司

/

/

/

0.3

0.03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11

16.070

0.396

0.0038

0.00038

颗粒物:1.295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二氧化硫:7.62










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

/

/

10.920

16.23

0.32


/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县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0.05

0.151

0.145

/

/

颗粒物:0.022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3.4吨、氨氮0.24吨、二氧化硫0.6吨、氮氧化物0.51吨。










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

/

/

0.029

0.048

0.002

总磷:0.004;颗粒物:0.058

/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湖南创一机械有限公司

/

/

0.539

/

/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同远机械有限公司

/

/

/

0.41

0.03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0.54吨,氨氮0.03










湖南湘杭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0.76

0.0052


/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省富庭科技有限公司

/

/

/

0.1874

0.0107


/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衡山通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登记管理

停产










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0.84

0.11


/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湖南鼎成预制构件工程有限公司

/

/

/

0.130

0.013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春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7.643

5.293

0.071

5.673

2.578

总铅0.011219;总砷:0.006998;总镉:0.009889;颗粒物:0.01

重点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8.63、氨氮4.25、氮氧化物:52.87、二氧化硫:18.04










衡阳市宏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0.098

0.01


/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湖南鸿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

0.127

0.015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盛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0.001

0.159

0.213

0.077

0.002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3.4、氨氮0.24、二氧化硫:0.6、氮氧化物:0.51










湖南飞阳齿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

/

0.0675

0.0054

颗粒物:0.39

/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湖南湘衡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0.531

0.053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诚峰建材有限公司

/

/

/

0.043

0.006


/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省明朔科技有限公司

/

/

/

0.108

0.027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弘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0.216

0.054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阳市美润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

/

0.108

0.01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综合污水处理厂

/

/

/

66.58

15.5

总磷:3.025

重点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废水










涉重污水处理厂

/

/

/

12.93

4.558

总镉0.003;总铅0.003;总铜0.4151;总锌0.073;总砷0.024

重点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废水










湖南博建电气有限公司

/

/

/

0.304

0.03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衡邦防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2.506

0.304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金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0.124

0.017


/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衡山欣和利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0.498

0.799

/

0.016

0.002

颗粒物:0.490

/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恒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0.0724

0.263

0.0122

颗粒物:0.106

/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










衡山岳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

/

/

/


/

简化管理

停产










衡山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

/

/

0

0

颗粒物:0.002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阳翊德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0.019

0.005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县永发石英砂有限公司

/

/

/

0.009

0.001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省佳和腾飞建材有限公司

/

/

/

0.5112

0.0511

颗粒物:0.82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诚本塑业有限公司

/

/

4.39

1.792

0.319

颗粒物1.461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1.45、氨氮:0.22










湖南佳诚旺府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0.01

0.044

0.274

0.294

0.026

颗粒物:0.007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县雅餐饮用品消毒中心

0.0003

0.017

/

1.002

0.078

颗粒物:0.0008

/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衡山文定气体有限公司

0.00022

0.00211

/

0.12

0.01


/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兄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

0.247

0.648

0.065

颗粒物:0.13

/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










衡山嘉洁餐具消毒中心

0.065

0.131

/

0.666

0.033

颗粒物:0.008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湖南木林森机械有限公司

0.0128

0.12

0.05

0.067

0.0067

颗粒物:0.74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保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0.894

0.00956

0.00091

硫酸雾:0.1368


简化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省南竹竹制品有限公司

0.54

1.8819

/

0.036

0.0036

颗粒物:1.55


简化管理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










荣宸塑业(衡山)有限公司

/

/

0.377

0.018

0.0018



登记管理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










衡阳市基准科技有限公司

/

/

0.315

0.058

0.006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中水恒岳(湖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0.082

0.027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阳林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

0.027

0.0027

颗粒物:0.394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衡山县塑料管件工艺厂

/

/

0.578

0.006

0.001

颗粒物:1.47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中伟铜业有限公司

/

/

/

0.086

0.0086

颗粒物:1.5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湖南华升金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

0.923

0.14



登记管理

生活污水











表2-4投诉整改

环保督察问题数量(件)


已完成整改数量(件)


未完成整改数量(件)


环境问题投诉数量(件)


已完成整改数量(件)


未完成整改数量(件)


环保督查问题及整改情况

园区接收环境问题投诉及投诉反馈整改情况

备注


序号

环保督察问题

环保督察级别

督察整改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如未完成,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序号

受理环境问题投诉

投诉受理平台

投诉整改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如未完成,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0

0

0

1

1

0

/

/

/

/

/

1

衡阳乐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擅自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青山村三组(金龙工业园,衡山龙泉物流有限公司内租用一栋破败库房)在未取得发改委的立项备案批复和环评报告,自2023年开始偷偷摸摸开展土壤调理剂生产经营活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同时"制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未采取规范防治措施,已对周边大气环境、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

领导信箱。信访件编号:XX430423202512122480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利用欣和利厂房和设备进行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其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属于欣和利技改项目,该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山环评[2023]20号),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工作,经现场调查,该项目废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采取厂房密闭、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并设置有危废暂存间。

已完成



表2-5园区建设

园区信用评估等级


"一园一档"建设是否完成


园区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情况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自评情况







环保诚信园区


已完成


涉重污水处理厂由第三方单位衡山涉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综合污水处理厂由第三方单位湖南秀美山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园区采购湖南丙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管家服务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是否扣分或加分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0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

0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0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0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0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0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0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0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0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0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1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0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0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0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0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0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0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0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0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0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0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1

合计

11

信用等级

环保诚信园区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表3-1水环境管理

园区纳污水体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园区管网覆盖率(%)


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工艺及排放标准


废水产生企业数量(个)


废水产生量(m&sup3;/a)


废水排放量(m&sup3;/a)


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

废水集中处理情况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排污口下游最近断面监测断面名称

断面类型(国控、省控、市控)

所在水体名称

所在流域

水功能区划

达标率(%)

超标因子

最大超标倍数

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数量(个)

需安装而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数量
(个)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熬洲

湘江

湘江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

100

/

/

100

综合污水厂设计规模5000t/d、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19

1289460

986076

4

0

100

100

100


园区外排污水达标情况

年度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涉一类污染物生产企业车间排放口达标及在线监测情况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


备注1


备注2


污水监测点名称

排放标准

自动在线监控达标率(%)

超标天数

超标因子

最大超标倍数

入河排污口名称

是否有入河排污口审核手续

入河排污口经度

入河排污口纬度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其他(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补充)

综合污水厂废水总排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98.84

3

氨氮

2.2

/

/

/

/

144.26

25.39

/

目前园区涉一类污染物外排企业为金泰新材料衡顺塑料制版的初期雨水和废水不外排。2025年自行监测数据显示金泰新材料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铊、总汞、总镉、总铅、总砷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车间总砷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涉重污水处理厂唯一收集涉重企业金泰新材料其2025年总铊、总汞、总镉、总铅、总砷在线监测达标率100%。

不涉及

涉重金属企业废水进入涉重污水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标准后排入综合污水厂进行处理。园区一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综合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尾水排入衡山县生活污水厂。

综合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数据来源于水质、水量月报

表3-2 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废气排放企业数量


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

未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和应急处置设施企业情况


园区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是否园区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是否设置园区VOCs集中治理设施


年度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t/a

备注


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监测点名称等)

上一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次数(次)

大气功能区划

达标率(未达标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超标因子

最大超标倍数

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数量
(个)

需安装而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数量
(个)

废气排放监测企业数量(个)

达标率(未达标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VOCs

其他(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填写)

园区空气小微站

1

二类区

90.1%

TSP

1.3

46

1

0

0

26

100

25.45

43.39

36.00

/

废气排放监测企业数据来自自行监测报告


表3-3 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土壤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园区污染地块修复情况

备注


监测点名称

上一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次数(次)

达标率(未达标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超标因子

最大超标倍数

是否有需修复的污染地块

污染地块名称

是否改完成(如未完成,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高新区产业园(4个采样点位)

1

96%

砷、镍、铜、镉

3

/

/

数据来源园区2025年度土壤监测报告


表3-4 环境风险管理

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情况

园区风险建设

备注


上一年需备案企业数量(个)

上一年已备案企业数量(个)

上一年需修编企业数量(个)

上一年已修编企业数量(个)

园区是否定期开展风险排查

定期(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完善

近一年是否发生重特大环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或恶意违法行为等情况

69

65

18(大部分可申请豁免)

8

2025年7月31日联合县应急、消防、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表3-5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序号


企业名称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涉危废转移清单企业数量(个)

未按要求贮存、处置固体废物企业情况

备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t/a)

危险废物(t/a)


产生量

自行综合利用

自行处置

委托处理(外售)

产生量

自行综合利用

自行处置

委托处理

1

湖南湘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

0

0

20

0

0

0

0

0

园区固废产生企业均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处置,不存在未按要求贮存、处置固体废物企业情况




















2

湖南美湖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0.42

0

0

0.42

1.485

0

0

1.485

1



















3

湖南金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26

0

7.26

0

0.4

0

0

0.4

1





















4

衡阳市力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

0

0

2

0

0

0

0

0





















5

衡山县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

0

0

0

0

1.175

0

0

1.86

1

含上年0.685吨




















6

衡阳冠力塑胶有限公司

45.0

0

0

45.0

1

0

0

1

1





















7

湖南恒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74

0

0

574

1.01

0

0

1.01

1





















8

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420.0

0

0

420.0

0.2

0

0

0.2

1





















9

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

510

510

0

0

1.03

0

0

1.03

1

停产




















10

衡阳丰泰鞋业有限公司

13

0

0

13

1.202

0

0

1.195

1

本年度剩余贮存量0.007吨




















11

衡山龙泉物流有限公司

12

12

0

0

0.2

0

0

0.2

1





















12

衡山县长盛建材有限公司

3

0

0

3

0

0

0

0

0





















13

湖南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62

0

0

1362

0.36

0

0

0.36

1





















14

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

40

0

0

40

53.86

0

0

51.71

1

本年度剩余贮存量2.15吨




















15

衡山县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0

0

0

0

0.01

0

0

0.01

1





















16

衡山同远机械有限公司

35

0

0

35

0.18

0

0

0.18

1





















17

湖南湘杭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85

0

0

85

21.2

0

0

21.2

1





















18

湖南金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9

0

0

2.9

9.17

0

0

9.17

1





















19

湖南创一机械有限公司

3

3

0

0

0.165

0

0

0.165

1





















20

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0

0

0

0

3402.2

0

0

2384.42

1

本年度剩余贮存量1017.78吨




















21

衡阳市宏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1

0

0.1

0

0.7

0

0

0.7

1





















22

湖南盛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20

20

0

0

3

0

0

3

1





















23

湖南飞阳齿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0.6

0

0

0.6

0.5

0

0

0.5

1





















24

湖南湘衡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2

0

0

1.2

0.25

0

0

0.25

1





















25

衡山诚峰建材有限公司

16.47

0

0

16.47

2

0

0

2

1





















26

衡山经开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371.85

0

0

361.85

0.86

0

0

0.86

1

本年度剩余污泥贮存量10吨




















27

衡山经开区涉重污水处理厂

0

0

0

0

77.65

0

0

77.65

1

污泥含水率58%




















28

衡山欣和利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350

350

0

0

0.1

0

0

0.1

0





















29

衡山兄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650

0

20

630

0.62

0

0

0.62

1





















30

岳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312

0

0

312

0.1

0

0

0.1

0

停产




















31

湖南诚本塑业有限公司

121

30

0

91

0.51

0

0

0.51

1





















32

衡山广兴食品有限公司

28.63

28.63

0

0

0

0

0

0

0





















33

湖南保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0

0

0

0

2.06

0

0

2.06

1





















34

湖南木林森机械有限公司

96

96

0

0

1.28

0

0

1.28

1





















35

衡山县塑料管件工艺厂

6.9

5.7

0

1.2

0.2

0

0

0.2

1





















36

衡阳市基准科技有限公司

1.21

0.7

0.01

0.5

4.3

0

0

4.3

1





















37

湖南省南竹竹制品有限公司

49.87

44.87

0

5

0.4

0

0

0.4

1





















38

衡阳市美润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1.02

0

0

1.02

102

0

0

102

1





















39

湖南鸿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3

0

0

43

0.3

0

0

0.3

0





















40

荣宸塑业(衡山)有限公司

1.7

0.2

0

1.5

3.6

0

0

3.6

1





















41

衡阳林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42

42

0

0

0.4

0

0

0.4

0





















42

衡阳翊德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

12.1

0

0.9

0.5

0

0

0.5

1





















43

衡山县永发石英砂有限公司

10.3

10.3

0

0

0.06

0

0

0.06

0





















44

湖南省富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25

0

3.55

7.7

0

0

0

0

0





















45

湖南飞鹰农耘科技有限公司

5.5

0.3

0.2

5

0.2

0

0

0.2

1





















46

衡山信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48

0

0

48

3.2

0

0

3.2

1

停产




















47

湖南鼎成预制构件工程有限公司

81

80

0

1

0

0

0

0

0





















48

湖南博建电气有限公司

12.4

0

0

12.4

2

0

0

2

1





















49

湖南省明朔科技有限公司

55

0

0

55

1.3

0

0

1.3

0





















50

湖南衡邦防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77.2

175

0

2.2

0.11

0

0

0.11

1





















51

湖南省佳和腾飞建材有限公司

2671

2671

0

0

0.21

0

0

0.21

0





















52

湖南亿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16627

0

532

16095

24

0

0

24

1





















53

中水恒岳(湖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0

0

100

0

0

0

0

0





















54

湖南佳诚旺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9

0

0.4

2.5

1.8

0

0

1.8

1





















55

湖南中伟铜业有限公司

720.4

0

0

720.4

0.3

0

0

0.3

1





















56

衡山县雅吉餐饮用具消毒中心

2.6

0

0

2.6

0

0

0

0

0





















57

衡山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310

310

0

0

0

0

0

0

0





















58

湖南弘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103.5

0

0

103.5

0.1

0

0

0.1

1





















合计

26199.18

4401.8

563.52

21223.86

3729.46

0

0

2710.21

42

本年度剩余贮存量1019.2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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