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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委员会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每年组织召开下列会议:
①职工(代表)大会一年召开两次,一般定在元月份和七月份。主要是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总结,讨论和研究本单位长远目标和方案。根据单位情况每三年进行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换届选举。每年组织职工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工会和主管单位备案。
②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办公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每年一次工会小组活动。主要是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由工会主席主持。
③每年年终进行工会工作总结,制订下一年工作计划。
3、不断完善“职工之家”创新内容,每年组织职工开展一至三次集体性文体活动。
4、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一至两次,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
5、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一年至少一次。督促协助好并与行政方面签订好工资劳动合同,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维权方面的工作的落实。
6、每年一次对工会经费进行一次审查,并向职工会员予以报告。
7、做好工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工会学习制度
为提高工会干部、会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争创学习型工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订立以下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工会委员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
2、学习方法:采用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一般情况下,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集体学习主要是利用单位或工作安排的会议时间进行。方式采取:①会同行政共同组织;②工会独立组织;③以会代训;④培训。
3、学习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时事政治。②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内容。③有关科学、文化、技术及与自己有关业务方面的内容。④有关工会自身业务方面的内容。
4、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时间,有事需先请假。缺席自觉补回学习内容。每次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辅导、有记录。
5、个人必须备有专用学习笔记本,工会委员会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把所检查的结果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
民主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使全体职工都能参与单位管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2、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委领导下,职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单位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单位事务,评议单位干部。
3、法人代表每年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4、党委成员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5、职工(代表)大会是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是职工发扬民主、确立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单位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因此,要逐步地向职工实行政务公开。
6、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年向全体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第一条 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第二条 工会主席为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救助人。要及时发现并解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 工会委员会成员与困难职工建立联系制度,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工作做到“四清”,即所在单位清,家庭成员清,困难原因清,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清。将困难职工列入有效管理范围。
第四条 对困难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对救助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走访调查,登记造册。
第五条 完善单位温暖工程基金的管理工作。对临时困难职工实施及时救济,对特困职工要拿出救助方案,向党政领导汇报。做到日常的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性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明确帮扶对象,帮扶责任,制定帮扶措施,使工会真正成为困难职工的娘家。
第七条 节日期间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慰问金、慰问品的采购发放工作。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分两个层次进行,即单位面上慰问活动在单位党政领导带领下,负责对单位部分特困职工、伤病职工、生产骨干进行慰问。
第八条 依据“温暖工程”基金管理规定,对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实施助学救助。
女职工组织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责任制。女职工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年度计划。
二、定期请示报告制度。女职工委员会在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和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年向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同级工会全面报告一次工作,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随时通过主管领导向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同级工会委员会请示报告。
三、经费保障制度。工会要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经费,女职工委员会的经费在工会预算中列支。
四、女职工工作主要任务: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动员组织女职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代表和组织女职工参政议政,加强女职工工作的组织建设。
职工慰问工作制度
1、平时对伤、病、残职工慰问的范围:
①因工伤住院的职工;
②因病连续住院治疗10天以上的职工。
2、节日慰问的时间范围:
①慰问时间
每年春节期间,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②慰问范围:(自定)
3、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①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有关部门和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②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要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并由经办人签字,或者是单位工会主席同意审批,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3、平时慰问品购买标准:每人×××元,节日慰问品根据单位规定的标准发放。
4、平时对患病住院10天以上的职工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5、一般患病(家庭病床、门诊病号、不误上班等情况)不享受慰问金。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会是在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单位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三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体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四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五条 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六条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单位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八条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第九条 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十条 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即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一条 发票背面有经办人、工会报帐员签字,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帐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十三条 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四条 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经分管工会领导批准,按规定查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1、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实行“一年一审”的制度,审查的时间,安排在当年的年底进行。
2、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当年工会经费的收入项目及金额开支的项目及金额与结余情况。
②按会计制度规定,审核记帐凭证填制的会计科目是否与规定一致,审核会计科目的编号是否正确。
③审核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内容、数量、金额是否一致。
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对外来的原始凭证要有税务检查字样和财务章,发货票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
⑤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审核银行和现金业务,采购物资借支标准等。
⑥制止一切不合理的摊派和开支。对于不真实,不合法或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要求退回或更正补充。
⑦对违反国家和单位统一规定的收支业务,有权制止办理。
3、审查的结果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的监督。
4、参加审查的人员主要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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