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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增强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现就本项工作制订如下意见:
一、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实行“归口受理、指定代理、一次告知、联合踏勘、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超时问责”的运行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二、成立衡山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商务局、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经发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政务中心,由县政府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发改局为重大投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的全程代理部门,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全程代理窗口)。其中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的全程代理服务,发改局负责立项项目的全程代理服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进入工业园区所有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代理服务。
三、县政府授权县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工作,下达“审批代理服务任务书”,“任务书”应明确代理单位、人员、办结时限等。全程代理由委托代理窗口归口受理投资者申请审批代理服务的委托,负责资料收集、初审、承办。委托代理窗口在受理投资者申请审批代理服务委托前,应向投资者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应准备的相关资料。
四、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实行联合审批和多部门同步审批,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投资项目办理审批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五、代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代理范围: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包括土地资产)的投资者,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均可申请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县政府决定给予“特事特办”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可申请审批代理服务。
代理内容:项目落户阶段的审批手续,包括立项、合同章程审批(外资)、工商注册、质监、税务等事项;项目开工建设阶段的报建审批手续,包括征地、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环保、防震、防雷、产权办理等报建审批事项。
具体服务项目名称、审批程序、资料要求、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由县政务中心归集后编印成册对外公布。
六、代理程序
(一)申请:投资者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向县政务中心自愿申请审批服务委托代理;
(二)受理:县政务中心全程代理窗口对重大投资项目投资者提出的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对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登记,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有关资料、审批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需缴纳的规费等;
(三)承办: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代理资料和“代理委托书”后,县政务中心初审汇总报县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相关全程代理窗口下达“审批代理服务任务书”,并将办理审批所需的相关资料送达代理窗口,按“法定时限减半”的原则规定办结时限。
七、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简化审批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或拖延审批。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审批代理的跟踪服务,及时与代理窗口和审批所涉及的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督查督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发改局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审批代理服务和协调工作。涉及超越县本级审批权限的事项,各职能部门有责任协助代理部门和投资者向上一级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八、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投资者审批成本的目标,开展审批代理服务工作。对于多个部门需要踏勘现场的项目,由县政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踏勘,对于多个部门需要测绘的项目,实行一个部门测绘,多部门共享。对于需要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审批项目,由县政务中心协调有关中介机构按时、优质提交有关报告,并在收费方面给予优惠。
九、代理服务的审批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投资者缴纳的税费外,一律实行免费代理服务,代理服务人员不得接受吃请、收受礼物。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按政策规定应该给投资者优惠的必须给足,任何单位不得借代理审批服务之机收取与审批收费规定不符的费用或搭车收费或强行订报刊杂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各有关部门推行代理服务的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县政务中心负责提供年度考核台帐。县政务中心、监察局和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审批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凡在审批代理服务中,超时一次的或对服务质量有投诉意见的,由县监察局给予该单位黄牌警告,三次超时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由县监察局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不得评优。对服务质量好、行政效能高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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