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经济开发区精简会议制度

精简会议制度

 

为精简会议,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主任、副主任、纪工委书记组成,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由主任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长不超过2小时,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工委副书记负责主持召开,办公室负责通知。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时长不超过2小时。

三、部室会制度

1、部室会由各部(室、局、科)负责组织,部(室、局、科)成员参加,科长主持;分管副主任参加各负责部(室、局、科)会议,并根据各部(室、局、科)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部室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后和周五上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报分管副主任可延期召开。

四、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

1、专题会议制度由主任办公会确定,根据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衔接,报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确定参与人数、时间。

2、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专题会议内容起草专题会议纪要,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行文。

五、总结会

1、总结会由主任办公会确定,全部干部职工参与,由工委副书记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2、会议每年组织三次,一般在年初、年中和年未召开。时间为半天。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党支部会议由支部负责组织召开;

(二)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并作好会议记录。会议期间不允许到处走动,不允许大声喧哗。

(三)开会时将手机铃声调为振动。

(四)做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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