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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衡山高新区保密委员会的通知
高新区各局、室、企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衡山高新区的保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提高保密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根据高新区领导班子及分工调整,经衡山高新区党工委班子研究决定,调整衡山高新区保密委员会。
一、衡山高新区保密委员会成员名单
指导员: 谢 斌 中共衡山县委副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主 任:李 雁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聂建华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宾朝辉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 剑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 炜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李 博 办公室主任
马 蕾 办公室副主任
二、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彭 炜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 博 办公室主任
马 蕾 办公室副主任
三、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规定,
结合高新区实际,督促、检查保密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
3、指导、协调、检查各局、室对国家秘密的保护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依法开展保密自查,督促有关局、室查处泄密事件,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泄密的国家秘密采取补救措施。
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高新区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高新区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高新区保密委员会部署的各项保密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实施情况;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的有关指示和高新区保密委员会的决定,起草并完善园区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3、定期进行保密工作自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对高新区涉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负责高新区各局、室涉密文件资料、不涉密的红头文件、内部资料的收缴和销毁处理工作;
6、对已造成的失密、泄密事件,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处理。
中共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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