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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长令[2026]1号
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发布本林长令。
-、提高站位,强化联动机制。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鸟类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鸟类保护列入林长履职工作重点。要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长效机制,细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强化跨区域、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响应,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保护举措落地见效。
二、多措并举,筑牢生态防线。各级林长要组织专人专班开展“鸟类保护和鸟网清理”行动。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排查,一经发现非法拉网捕鸟、设套设夹捕猎野生动物行为,要立即现场拍照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置,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县公安查处。
三、严格监管,打击违法行为。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执法行动。聚焦花鸟市场、电商平台、寄递渠道、餐饮场所等重点领域,构建“猎捕、运输、交易、利用、寄递”全链条监管体系,形成保护合力。对非法捕猎、交易、寄递鸟类等行为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四、深化宣传,引导社会参与。依托“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全民参与监督机制,发挥护林员、志愿者、公益组织作用,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引导,有效防范化解野生动物致害风险,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19973480101),落实生态护林员“1234”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夯实鸟类保护群众基础,营造全民爱鸟护鸟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令。
衡山县林长:戴新贤 陈瑞来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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