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供销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衡山县供销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6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湘组电〔20201号)精神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县供销社实际情况,经129日县社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1、成立县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尹朝阳任组长,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伏贵、聂青山、彭仁发任副组长,唐金平、李文星、王娟、陈玉平、周海泉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县社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3、要立即调整节日休假,加强应急响应。尹朝阳同志到岗到位负责总值班,在岗值班,其他县社领导、工作人员轮流带班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如有情况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到岗。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值班员要坚持做好疫情日报告工作。每日下午4:00前将防控工作情况报送县社当日值班领导。相关资料及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归档备查。

5、综合改革的合作企业,由合作发展股进行工作衔接,及时发布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掌握相关信息。

6、电商公司对标县社防控方案,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到岗到位值班。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县社和相关部门。

7、机关各股室、公司要及时掌握本股室、本公司人员动向和健康状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8、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不当言论。

9、劝导家人亲友暂停一切聚会、聚餐、棋牌等活动;不与疫区返衡人员接触、不邀请疫区返衡人员到家中或者酒店聚餐,做好紧邻和家属区防控宣传工作。

10、不探亲访友和其他出行,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不宰杀活禽、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去医疗机构看望亲属、朋友;不去农贸活禽销售市场、不进入商业及文化娱乐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不参加大型民间组织的各类春节文艺活动。

11、做好个人防护,到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不准乱扔一次性口罩,用后必须销毁;近期去过疫区或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的高危人群自觉做好登记,居家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

12、提倡通过电子信息手段,采用非直接接触沟通方式进行正常办公。

13、确有工作需要来县社的,须提前向联系股室、公司申报,经批准方可成行。办理公务期间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4、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保障防控应急工作所需车辆、口罩、食品、服务等需求,定期对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消毒。

15、县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上级解除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后自行撤销,工作方案自然解除。

16、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0734-5829628

 

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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