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衡山县白果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衡山县白果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1. 部门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4、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1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决算表(财决附03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8.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绩效情况说明
10.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衡山县白果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白果镇人民政府,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其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公共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经管等行政工作。
(四)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搞好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监督,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六)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企活动,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美丽生态、和谐的社会。
(七)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衡山县白果镇人民政府属于独立运行的部门预算、核算、决算财政财务体系,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管理单位。
至2018年12月份,共有编制39名,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31人;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有车辆1台。根据上述各项职责政府内设7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为:
(1)行政部门
(2)财政所部门
(3)计生部门
(4)经管部门
(5)水利部门
(6)文化部门
(7)广播部门
财政所、派出所、交警队、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心学校、卫生院(医院)等为县直部门派驻镇机构。
2019年白果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干群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机关运行正常,很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4、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1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附03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536.55万元,收入2392.81万元,支出2326.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541.3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08.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03.6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60.8万元。较上年收入2204.2万元,增加188.61万元,增长8.56%,较上年支出2335.23万元,减少8.24万元,减少0.3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39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1.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01万元,占9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万元,占3.5%),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232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34万元,占23.27%,项目支出1785.47万元,占76.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92.2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88.03万元,增长率8.5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26.6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57万元,减少0.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8年相比增加190.38万元,增长率8.2%,主要是因为2019年8月份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73万元,占比46.4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万元,占比0.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8万元,占比1.8%;
卫生健康支出:70.57万元,占比3.06%;
节能环保支出:63.4万元,占比2.75%;
城乡社区支出:191.36万元,占比8.31%;
农林水支出:617.84万元,占比26.82%;
交通运输支出:19万元,占比0.8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万元,占比1.0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94万元,占比0.78%;
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占比7.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各项社保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5.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比预算数15.5万元减少0.0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4.47万元,比预算14.5万元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99万元,比预算1万元减少0.0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决算14.47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47万元,接待298批次、238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8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23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未结转和结余60.8万元。从功能分类分析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中的其他支出:2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在职人员控制率:编制数39人,在职人员31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9.48%。
"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15.5万元,上年预算数15.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控制较好。
预算完成率:2018年上年结转536.55万元,年初预算684万元,年末结余602.55万元。剔除非税收入因素,预算完成率100%。
预算控制率:2018年年初预算684万元,未追加预算,控制很好。
总体来说我镇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
2018年,白果镇人民政府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本镇19个村(社区)扶贫资金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实行绩效评价管理。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对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等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14万元,增长259.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资料打印费开支较大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等。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开支会议费18.26万元,用于召开党代、大人及村主干会议开支,人数1000人次;培训费0.96万元,用于参加市县级组织的培训10人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白果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拔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拔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和政府性基金预财政拔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验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2018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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