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衡山县东湖镇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工作情况
第二部分 衡山县东湖镇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衡山县东湖镇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8-1表)
第一部分 东湖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东湖镇人民政府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经管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搞好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监督,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六)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企活动,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美丽生态、和谐的社会;
(七)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
二、部门人员及内设机构情况
东湖镇人民政府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8年12月份,共有编制34名,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34人;公务用车定编1台,现车辆1台。根据上述各项职责政府内设7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为:
(1)行政部门
(2)财政所部门
(3)计生部门
(4)经管部门
(5)水利部门
(6)文化部门
(7)广播部门
三、工作情况
2018年,衡山县东湖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收支平衡。
第二部分 东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67.1万元,本年收入3711.15万元,较上年1566.1万元增加136.97%,变动的原因是东湖镇自保区矿山退出项目收入增加。支出3110.51万元,较上年1569.2万元增加98.22%,变动的原因是东湖镇自保区矿山退出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00.6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371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22万元,占总收入的46.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1.93万元,占总收入的53.14%。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支出总计 3110.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86万元,占总支出的9.38%。商品和服务支出198.5万元,占总支出的6.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56万元,占总支出的5.23%。资本性支出2457.59万元,占总支出的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71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71.9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1566.1万元增加136.97%。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11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93万元。总支出较上年1569.2万元增加98.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9.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3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12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42.8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89.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18万元)。项目支出650.46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57.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600.64万元。
从功能分类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3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98%。其中基本支出27.12万元,占比8.83%,项目支出280.08万元,占比91.17%。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15%。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73%。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2%。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7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4%。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36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1%。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占比33.66%,项目支出242.46万元,占比66.34%。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04%。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2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4%。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12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42.8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2.3万元,占基本支出68.0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5.82万元,占基本支出31.92%)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比预算数19.43万元减少9.4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10万元,比预算19.43万元减少9.4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决算1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万元,接待200批次、16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971.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1971.93万元。从功能分类分析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经衡山县财政局通过的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数574.7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74.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实际补助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5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9.3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89.66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东湖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预算拨款155.82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东湖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88万元,占76.89%;固定资产320.12万元,占22.73%;其中房屋246.3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6.96%,其他固定资产73.7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3.04%。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东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XLS
9.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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