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果及任职情况,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各村(社区)“两委”成员分工明确如下:
陈 云同志主持东湖社区党总支、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面工作;
刘国祥同志侧重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分管党建、精准扶贫工作;
杨小伟同志分管东湖社区综治维稳工作;
周松茂同志分管东湖社区宣传、城镇管理工作;
旷立德同志协助东湖社区主任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杨 云同志负责东湖社区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程元莲同志负责东湖社区妇女工作,联系卫计工作;
胡文春同志负责东湖社区城镇管理工作;
陈建新同志负责东湖社区综治维稳工作。
周孝福同志主持马迹社区党总支全面工作;
李祥云同志主持马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赵伏初同志协助党总支书记负责马迹社区党总支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工作;
禹志祥同志负责马迹社区综治维稳、城镇管理工作;
旷云霞同志负责马迹社区秘书工作及组织、妇女工作;
曹国文同志负责马迹社区精准扶贫工作;
陈建忠同志负责马迹社区宣传工作,协助综治维稳工作;
许永忠同志协助马迹社区城镇管理工作。
周焕文同志主持杉木桥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廖长云同志主持杉木桥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胡洪焱同志分管杉木桥村党建、综治维稳、精准扶贫工作;
李白祥同志负责杉木桥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刘 斌同志负责杉木桥村组织、宣传工作,联系卫计工作;
罗金元同志负责杉木桥村妇女工作;
廖章泉同志负责杉木桥村综治维稳、城镇管理工作。
王孟华同志主持立新村党支部全面工作;
廖齐家同志主持立新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王正华同志负责立新村综治维稳工作;
刘时贵同志负责立新村秘书工作及组织、宣传、精准扶贫工作;
廖玉芝同志负责立新村妇女工作。
龙希和同志主持双渡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王有国同志主持双渡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徐向阳同志负责双渡村综治维稳工作;
陈全忠同志负责双渡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汪丽香同志负责双渡村组织、宣传、妇女工作。
唐秋莲同志主持坪田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陈振庚同志主持坪田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李万林同志分管坪田村党建、宣传、综治维稳工作,联系妇女工作;
陈伏荣同志负责坪田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周伏祥同志协助精准扶贫工作。
唐日祥同志主持石潭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唐新阳同志主持石潭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罗新会同志负责石潭村宣传工作;
廖碧婷同志负责石潭村秘书工作及组织、精准扶贫、妇女工作;
李玉珍同志负责石潭村综治维稳工作。
赵和庚同志主持天柱村党支部全面工作;
汪仲勋同志主持天柱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旷志华同志负责天柱村综治维稳工作;
李华香同志负责天柱村组织、宣传、妇女工作;
李村连同志负责天柱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杨海燕同志主持杏溪村党支部全面工作;
汪笃培同志主持杏溪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刘新华同志负责杏溪村综治维稳、精准扶贫工作;
谭岚岚同志负责杏溪村组织、宣传工作;
刘爱军同志负责杏溪村秘书工作;
朱香红同志负责杏溪村妇女工作。
易仕根同志主持石碑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刘南华同志主持石碑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陈祖云同志分管石碑村党建、宣传、综治维稳工作;
李梅初同志负责石碑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彭艳香同志负责石碑村组织、宣传工作;
廖金秀同志负责石碑村妇女工作。
肖孝敏同志主持团山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曹建美同志主持团山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刘玉清同志协助党总支书记负责团山村党总支日常工作,分管党建、精准扶贫、综治维稳工作;
祝平清同志负责团山村综治维稳工作;
罗坤初同志负责团山村秘书工作;
丁 琼同志负责团山村组织、宣传、精准扶贫、妇女工作。
林沛煌同志主持同心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杨 林同志主持同心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王 辉同志分管同心村党建、精准扶贫、综治维稳工作;
杨晓娴同志负责同心村组织、宣传、妇女工作;
赵建新同志负责同心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汪育良同志主持长牌村党总支全面工作;
汪 沛同志主持长牌村村民委员会工作;
汪小兵同志负责长牌村秘书工作及精准扶贫工作;
粟晓玲同志负责长牌村宣传、综治维稳工作;
罗 纯同志负责长牌村组织、妇女工作。
同时,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形成以下几项决议:
1.以上安排分工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列入镇党委、政府工作考核;
2.其他各项具体工作的分工,由各村(社区)“两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安排确定;
3.个别村(社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聘用工作专干的,由“两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后,向镇党委出具书面请示,经镇党委批复同意后方可聘用,但所聘工作专干不列入镇党委、政府工作考核;
4.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副书记享受村(社区)主任同等待遇(即工资标准与主任相同,退职后计入主职干部工作年限)。
中共东湖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