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县级 |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贫领指(2020)97号 | 3 | 梅桥村 | 用于道路建设方面 | 2020年县级财政调剂行业扶贫补短板资金 |
2 | 6 | 茶源村 | 用于道路建设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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