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05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中央 |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2020]329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1)12号 | 3 | 2021年9月 | 2021年9 月 | 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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