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万元) | 收文日期 | 公告日期 | 备注 |
1 | 县级 |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1]22号 | 25.62 | 2021年10月 | 2021年10 月 | 2021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公路建设) |
25.62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