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分配结果公示(山贫领22号)

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县级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1]22号

6.72

桂水村

大王庙

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2021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公路建设)

2

18.9

石门社区

石头组至柏树组




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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