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建设)分配结果(山财振联26号)

公      示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5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省级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2022]163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2]26号

10

九观村

观景桥建设

2022年省级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建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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