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振兴市级第四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动"行动")(湘财预指[2023]309号 山财振联[2023]41号)

公      告


现将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予以公告,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51022

409140058@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

店门镇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来源公告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收文日期

公告日期

备注

1

市级

上级指标文号

湘财预指[2023]309号

县级指标文号

山财振联[2023]41号

5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

2023年乡村振兴市级第四批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动"行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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