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镇司法所工作职能
司法所是县司法局派驻乡镇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辖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做好民间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2)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3)负责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6)组织开展各村矫正工作;
(7)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8)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日常帮教工作;
(9)发挥职能,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热难点问题;
(10)完成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负责人:谭祥斌
联系电话:18216069019
办公地点:店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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