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名单
公 示
经村级评议、审议、公示及乡(镇)初审,我乡(镇)下列 31名同志符合2019年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五)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出生,年满60周岁。
具体政策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定。
公示时间: 2018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3 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衡山县卫计局、店门镇人民政府反映。举报电话:0734-5812123、0734-5951235 。
衡山县店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