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
我镇已启动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啦!就算再忙也不要忘了这件事,因为今年政策有变化!
参保对象范围:除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我镇居民和在我镇居住的常住人口。
个人缴费标准:
1.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与上年持平。
2.对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纳入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的资助范围。
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新生儿参保:2026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在我镇参保的可免交医保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医保待遇。
(二)待遇等待期:
1.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2025年未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下同)。
2.2025年职工医保缴费月份不少于3个月,2025年10月1日后断保且在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选择只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不享受待遇,2026年不设待遇等待期,自202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3.2025年参保,2026年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未在断保后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和断保后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但2026年职工缴费月数少于3个月且存在缴费空档期的,按个人缴费标准与财政补助标准之和(1100元)缴纳居民医保费,自缴费之日起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几种特殊情形:
1.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选择只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202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2.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待遇。
3.2025年未断保,且2026年职工医保无缴费空档期或缴费月份不少于3个月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证明参保并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可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待遇。
4.2026年的退役军人、征兵工作退回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连续参保激励:
2025年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提高2026年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
重要提醒:2027年度将试行分档缴费政策,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范围,对2026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将提高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费(建议您采用第一种):
(一)“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缴费。已参保登记城乡居民使用手机下载“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即可实时在线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二)银行智能POS机缴费。已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代办点,由代办人员操作智能POS机缴费。
(三)银行缴费。已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各银行网点窗口或自助终端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凡新参保或以前年度参保信息不准确的城乡居民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先到参保地的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后,再通过以上方式缴费。
切记:一定要看准参保地是“衡山”才可以缴费哟!!
望广大居民踊跃参与、积极参保,广为宣传和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限内参保缴费,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衡山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祝全镇广大居民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参保缴费咨询电话:0734-5912333(衡山县税务局)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0734-5888051(衡山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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