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政发〔2017〕8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镇发掘坚守正道、敬业奉献、虔诚勤勉、孝老爱亲的典型人物,传扬崇德向善的感人事迹,激发见贤思齐的正能量,推动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暨纪念“3·8”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活动及“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之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实践中展现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邻里的建立,促进和谐村、文明村建设。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村(社区)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店门镇各村(社区)范围内的村民均可参选。全镇共评选11名“好婆婆”、 11名“好媳妇”,候选人名额不限。
四、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评选标准
1.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子,不摆架子,对待儿媳平等,不守旧,容易接受新的观念,不直接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尊重媳妇私人空间,不打听媳妇的隐私。
2.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温柔善良,热心老年人公益事业。
3.在生活中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邻里调解婆媳间矛盾,在村上享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不重男轻女。
(二)评选标准妇评选标准
1.能很好的教育子女,能处理好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卫生。
2.不铺张浪费,说话礼貌。
3.知书达礼、有思想、不抽烟喝酒,生活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做好媳妇本职工作。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家庭和睦,爱老养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
五、评选办法
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小组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村“两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好婆婆”、“好媳妇”候选人,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报镇评审委员会。参评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好婆婆”、“好媳妇”推荐表。
六、上报时间及表彰
各村至少推荐“好婆婆”、“好媳妇”各一人,公示后于3月15日前上报最终人员名单。镇党委、镇政府将对推荐出的“好婆婆”、“好媳妇”择时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待定。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村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
3.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婆婆”、“好媳妇” 的人选推荐上来,并在村内进行公示,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附: 1.店门镇“好婆婆”评选推荐表;
2.店门镇“好媳妇”评选推荐表;
店门镇“好婆婆”评选推荐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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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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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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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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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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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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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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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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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励及主要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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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两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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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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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镇“好媳妇”评选推荐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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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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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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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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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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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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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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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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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励及主要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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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两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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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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