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2025〕20号
关于印发《衡山县江东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镇内设二级机构:
2025年年底,我乡将启动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在换届前,要完成村(社区)财务清查和(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实做好清查审计工作,现将《衡山县江东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衡山县江东乡委员会
衡山县江东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衡山县江东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审计的时间
清查审计工作从2025年7月1日开始,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村(社区),需报乡主要领导审核,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才能适当延迟,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9月20日。清查审计期间不得影响村(社区)财务正常运行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查审计的范围及对象
(一)清查审计时间范围。重点清查审计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村(社区)财务情况(包括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涉及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经济合同、村级违规举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可追溯至相关历史年度。
(二)清查审计对象。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及财务管理成员等。
三、清查审计的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一是村(社区)各项收入、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等;二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三是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同时,参照全国村级财务清理及2022—2025年“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三资”管理漏洞,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重点排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问题。
(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二是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
承包、租赁、担保、出让及其他管理使用情况;四是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等情况;五是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清查审计的程序及要求
(一)统一安排部署。我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统一安排部署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开展清查审计。我乡成立审计工作专班落实清查审计工作;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强烈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清查审计工作中,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成员应当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公正透明。对村委会及村级组织成员的清查审计工作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规定执行。
(三)出具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充分听取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经乡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乡镇主要负责和清查审计机构负责人在结果报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年遗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安排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四)公开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乡级负责指导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向村(社区)民代表会议公布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并在村(社区)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现代信息手段,向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公布。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取群众的意见,
解答群众疑问,维护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五)及时建档备案。乡级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群众意见及处理情况等相关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入档保存。我乡将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建档永久保存,以便后续查阅监督。
五、清查审计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由乡党委书记唐彬担任指导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旷文杰担任组长,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唐文鹏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王桂珍、唐尊波、彭茂林、唐玉美、成主方、殷山山、张曈、徐鹏程、陈雅妮、唐万民、姜子怡、谢雅芳、范林海、刘为益、符勇。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查审计工作,并着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对于信访矛盾突出、群众反响强烈的村(社区),将由乡党委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实施提级审计。
(二)落实经费和人力保障。由乡党委、政府整合农业农村(农经)、财政等中心(站、所)的业务量,组成强有力的清查审计班子,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清查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验收。2025年9月10日前,乡审计工作组全面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清查审计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发现重要重问题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问责。对因工作敷衍了事、清查审计不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彻底,造成群众上访和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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