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确保平安创建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平安江东”建设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基层平安促进全乡大局平安。
(二)工作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促使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奋斗目标。
二、创建重点
(一)平安乡镇
1、社会政治安定。无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件、无重大交通、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无流氓恶势力和非法宗族势力、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滋事。
2、社会治安稳定。协助配合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3、社会环境和谐。积极构建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健全维稳、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和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能及时发现、疏导、化解,不发生重大群众性事件。
4、防控体系严密。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逻;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
5、基层管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合法,公共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各类市场管理有序;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良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明显。
6、队伍建设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人员配齐配强,经费落实到位;乡镇综治办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综治网络健全。
7、领导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障有力,切实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组织健全,特别是“三调联动”规范有序,考核到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8、群众满意度高。人民群众对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平安村(社区)
1、有组织。推行“一办、一站、一队”工作模式,即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综治工作办公室、一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一支义务治安巡逻队,实现村(社区)综治工作组织网络全覆盖。
2、有阵地。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设施、各类组织的统一标牌、整洁的办公环境。
3、有人员。综治办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综治协管员和人民调解员队伍。
4、有制度。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告、值班巡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规章制度,并实现制度上墙。
5、有档案。召开工作会议有记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登记;治安巡逻有记载;民事调解有案卷记录,各种台帐资料整理规范。
6、“六无”目标:无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交通、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无赴市以上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活动,无地方恶势力。
(三)平安企业
1、企业法人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阵地、有制度、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机构健全,机制完善,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力,无可防性案件发生。
5、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6、加强对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杜绝“黄、赌、毒”等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违法犯罪现象。
7、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无劳资纠纷,无拖欠职工正常待遇情况。
(四)平安单位
1、领导机制健全。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平安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人、财、物保障到位;领导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
2、治安秩序安定。本单位、本系统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交通、火灾及安全事故。
3、防范措施落实。单位内部及住宅区建有保安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员,人防、物防措施到位;重点部位配有治安监控设施;干部职工安全感达到95%以上。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5、法制宣传教育到位。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强;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单位风气正,团结和谐,工作生产秩序稳定。
6、禁毒和反邪教工作得到重视。经常开展拒毒、防邪教育,对曾涉毒涉邪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到位,无新滋生的吸、贩、制、种毒人员,无干部职工参与邪教活动。
(五)平安学校
1、组织健全,队伍好。学校综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到位、经费得到保障;有专职保安,配齐安保器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作用发挥良好。
2、以法育人,校风好。设置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无邪教组织活动、无刑事案件、无重大交通、火灾和安全责任事故。
3、防范落实,管理好。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等出入制度,校内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校内无危房,学生宿舍和食堂无任何事故发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无教职员工、学生上访事件。
4、周边治理,环境好。积极参与辖区平安创建,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5、关爱转化,帮教好。采取“一帮一”、“多帮一”、“导师制”等多种方法,建立后进学生帮教机制;通过对留守学生建立个人档案、设立“亲情热线”,对贫困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留守学生和贫困学生的关爱。
(六)平安医院
1、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健全,有实施方案。
2、保卫机构健全,有专职保安队伍;安保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参与辖区内治安联防活动。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4.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承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患者利益,防止和杜绝有悖医德的行为发生。
5.无重大医疗事故,妥善调处医患矛盾纠纷。
6.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件、无可防性案件发生。
7。无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无非访事件及工作人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七)平安家庭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善待家人,和睦相处,无家庭暴力情况。
3、热爱学习,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4、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交通事故等各类知识,自我防范意识强,加强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5、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远离“黄赌毒”;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6、自觉赡养老人,孝敬长辈,尊重老人生活意愿;强化子女道德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注重言传身教,形成良好的家风。
7、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奉献爱心。
8、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栽花种草、治理环境等环保性公益活动,把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环境作为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贡献。
9、提倡节约,珍惜资源,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化,反对铺张浪费。
10、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邻里互助,友善团结,积极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宣传平安建设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理
解支持综治民调工作,维护家乡良好形象。
三、创建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村(社区)、二级单位要按照乡党委、政府部署,结合本辖区或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和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细化评价标准等,并在2016年9月22日前作出安排部署,并将具实方案报送至乡综治办。
(二)营造平安创建宣传氛围。一是开好动员座谈会。各村(社区)、二级单位必须在9月22日前召开平安创建动员会。各村(社区)要向长期在家的群众发放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各单位要对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发放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共同营造平安创建良好氛围,让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达100%。平安创建动员会要层层动员,各村(社区)、党员、组长大会,联村(社区)干部要全程参与,安排布置和规范相关工作措施,特别要求共产党员在平安创建中发挥好传帮带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单位要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确保平安创建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个人。会议要有会议照片、会议记录及会议视频录像或照片。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村村响”工程完成后,各村要安排专人每天播放广播两次。村(社区)干部要划片包干、登门入户做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村(社区)在市集、公路沿线、人流集中的地方张贴标语30张,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大平安创建宣传攻势,提升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四是注重普法教育。要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9月18日——30日,乡司法所要利用法制宣传车,开展一次巡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流动宣传延伸至每个村(社区)。
(三)严格考核评比。每个考核年度末,由各牵头单位对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对各类评选对象进行考评,从中评选一批平安创建先进对象,“平安村(社区)”1个、“平安单位”1个、“平安企业”1个。参评对象认为达到了平安创建标准的,向江东乡政府综治办提出申请,经考核由乡综治办授牌。对各类已获平安称号的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考核未进先进或当年考核为基本合格(含“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取消其平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平安创建工作是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要切实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乡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其中“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创建由乡综治办牵头组织;“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由乡教育办牵头组织;“平安医院”由乡卫计牵头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力量和责任,协调开展好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的平安创建活动,层层抓好落实。
(三)完善保障机制。全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健全基层组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水平。
(四)严格考核奖惩。乡综治办要对创建工作全程督查并纳入综治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平安创建活动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按规定采取通报批评、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中共江东乡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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