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江东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东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衡山县关于进一步开展乡村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山法办〔2021〕3号)文件的要求,以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为切入点,以抓好普法宣传、城镇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为着力点,规范依法行政,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面形成“遵纪守法、安定团结”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我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机制体制,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其次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责任,每年召开了不低于2次的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研究会议,对全乡普法依法治理进行了全面安排、总结分析、交流经验,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乡群众共同参与的格局,把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在职律师1名,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发生决策事项与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的情形。行政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健全,未发生1起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未发生1起违法违纪现象。重视群众举报工作,未发生1起因干部违法违纪或党性作风问题查处不及时而发生的越级访、群访或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未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被查处。

提高基层自治组织依法治理水平。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民主自治,促进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大节假日、假期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夜间义务巡逻,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二、创新普法形式,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我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规划,并将普法工作列入考核2024年以来,我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6次,在主要街道、路口、车站悬挂宣传横幅8条制作法治宣传栏8块,向广大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细化和广度。各村开辟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学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上下功夫,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党委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等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年度干部学法考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做好了四大主题宣传活动(5月农村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9月青少年法治宣周、12.4宪法宣传周)。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深化法律六进(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围绕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利剑护蕾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法治宣传。

三、多方化解矛盾,落实信访维稳责任。

我乡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推进依法信访。

四、坚持公正司法,优化法治环境。

我乡致力于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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