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云镇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开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880048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1日)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 (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中央 | 湘财预[2021]98号、 山财振联[2021]14号 | 21.6 | 衡山县助兴家庭农场4万元、衡山县新红家庭农场5万元、衡山卓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5万元、衡山科农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4.6万元、衡山鑫发种养专业合作社3万元 | 用于产业发展 | |
2 | 市级 | 湘财预[2021]161号、 山财振联[2021]15号 | 44 | 湖南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万元、湖南嘉宝果休闲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湖南象棋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4万元 | 用于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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