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开政发[2018]48号
开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开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工作要求》下发,请各单位认真落实。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关系到我镇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我镇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专项督查,请各村社区按照参保缴费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衡山县开云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开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具体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确保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作如下具体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党委书记李宇坤同志任顾问、镇长陈一德同志任组长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刘文柱、财政所长曾淑红为副组长,彭丽萍、周新平、郑青为成员,具体工作由郑青、范珍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特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切实可行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宣传与缴费工作方案,责任、奖罚措施明确。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宣传发动,至少采取三种以上宣传发动方式;镇里下发了《城乡居民医保宣传手册》,已经发送到各村(社区),要确保宣传手册入户率达100%,确保新医保政策入户率达100%,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达100%。
三、参保对象:1.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2.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必须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家庭成员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不随户籍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必须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或相关证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28天内(特殊情况60天内)取得本县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困难群众参保资助范围:对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社会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部分,由县民政局全额代缴;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代缴;计生失独、伤残家庭由县卫计局全额代缴(代缴和资助人员名单由相应各职能单位提供)。
四、参保缴费措施切实可行,手续健全,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无截留、挪用、贪污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入库;确保2018年12月20日以前,参保率达到98%以上,参保率以上年度镇统计农业人口数为基数核算。
收缴医保资金时,以户为单位,一定要当场开具医疗保险缴费专用收据,同时将参加保人员姓名一一列出(即每个参保人员名字都写在收据上而不能只写户主一名姓名)。票据、金额和注册登记表人数要一一相符。
认真做好参保名册的校对、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基金收据按要求开具到户,无丢失、损毁现象;花名册与收据同步上缴;12月31日之前把收据交回财政所。
五、村(社区)设置固定公示栏,每月定期公示本辖区参合农民住院、门诊费用补偿情况。
六、按照工作要求,今年参保率必须确保在98%以上,现将指标正式分解到各村,作为考核村支两委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严格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影响医疗保险进行管理,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2019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从180元/人提高到220元/人,提标增幅和政策改革是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随着基金盘子的扩大,2019年的补偿方案将作进一步调整。(具体请查看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手册)。
1、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限县内乡、村两级协议医疗机构实施。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50%,封顶线600元/人 /年,协议村卫生室日门诊可报费用限额60元,协议乡镇(中心)卫生院日门诊可报费用限额80元。住院医院待遇:省级补偿比例为55%;市级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院:综合医院起付线这500元,补偿比例为75%;乡镇(中心)卫生院起付线为200元,补偿比例为90%。
2、健康扶贫政策: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失独或伤残家庭住院补偿比普通人群提高10%。
3、实施大病二次补偿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起付线降低50%,补偿比例提高5%。(具体人员范围由县农合办公布)。
九、为确保2019年度筹资任务的完成,镇政府决定对在2018年12月20日以前完成的村(社区),按每人4元拨付工作经费;在2018年12月20日-12月31日完成的村(社区)按每人3.5元拨付工作经费;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按每人3元拨付工作经费;对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结账,参保率达98%以上(含98%)的单位,按1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在外打工未缴费的,在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缴纳到位,否则视同2019年未入农合,没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将给予通报批评。
开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标语
1.城乡居民医保好,公平正义保安康
2.医疗保险制度好,生病住院少烦恼
3.健全医保制度,增进人民福社
4.参加居民医保,家庭幸福安康
5.医疗保险好,有病不用愁
6.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7.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带您过难关
8.你帮我帮政府帮,互助共济保安康
9.和谐社会就是好,城乡居民有医保
10.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好,个人缴费占小头,政府补贴占大头
1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他人献一份爱心,让自己少份担心
12.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造福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
13.奔小康,要健康,医疗保险是保障
14.医疗保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5.疾病无情人有情,医保资金解忧愁
16.谁参保,谁受益;不参保,不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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