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镇自然资源巡查工作方案 ​

开云镇自然资源巡查工作方案

山开政发〔2026〕1号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改变土地用途等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以及改变土地、林地用途等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新增各类违法行为发生,全面提升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防控能力。

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镇自然资源与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干部和蹲点干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实地全方位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各村(社区)对辖区自然资源和林业管理的主体责任与义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自建房的动态巡查工作,涵盖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全域国土空间。

三、职责分工

(一)村(社区)

1.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巡查机制,按照村(社区)干部包组表,包组干部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实地巡查,发现问题24小时内上报镇自然资源与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并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2.把好审批第一道关,重点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对未批先建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监管已批在建房屋是否存在违规扩建(是否存在建院墙、建大坪大院、建假山、喷泉、游泳池、乱倒土方、违规搭建铁棚等违规现象)。

(二)自然资源与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1.严把审批关口,与建房户签订相关施工承诺书,严格执行“六到场”监管制度(含选址、放线、开挖等关键环节),并每月对在建房屋开展2次现场核查。

2.收集村(社区)、蹲点干部反馈的违规线索,审查核实后三日内以移送函形式移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指定专人定期监控,发现问题(是否存在建院墙、建大坪大院、建假山、喷泉、游泳池、乱倒土方、违规搭建铁棚等违规现象)立即反馈处置。

4.每周公布各村(社区)在建房屋名单,并制定巡查责任表,明确相关巡查责任人。

四、其他

1.对巡查缺位、处置不力等问题,镇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视情节约谈、通报批评或追责。

2.如有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巡查工作任务随岗位同步进行调整。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开云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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