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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新桥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新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76051
公示期为10天(2020年 1月23日至2020年2月 3日)。
序号
资金来源
指标文号
资金金额(万元)
分配情况
支出方向
备注
1
县级
山贫领指[2020]1号
6.84
发放到户
春节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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