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辖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6月13日,萱洲镇人民政府联合萱洲交警中队、萱洲派出所、贺家山社区村干部,在贺家山社区农贸市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交通规则、常见违法行为、酒驾、“三轮车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教育警示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拒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出行习惯,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执法交警坚持“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的理念,在拦下违规人员后,通过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案说法等方式,讲述安全头盔的防护作用、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以及违法载人的严重后果。对劝导积极配合的,让其穿上志愿者马甲,在路口协助进行交通劝导,亲身感受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性。
下一步,萱洲镇将结合镇域交通实际,继续加大宣传与联合执法力度,增强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自2024年3月1日起,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的临时号牌失效,不得上道路行驶。同时,原电动自行车防盗抢过渡期临时号牌一律失效。
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须持有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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