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乡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能

永和乡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相关救灾救济、农村低保、优抚安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本乡各类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款物发放。

(5)负责本乡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乡内灾情的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修订完善乡村二级防灾应急预案,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负责本乡内军、烈属优待、抚恤金的管理、发放及伤残等级申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7)负责本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和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做好辖区内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等村(居)民自治活动.

(9)配合县民政局参与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辖区境内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道村名名称的命名、更名等申报工作。

(10)负责本乡孤儿、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兴办敬老院、福利院

(11)负责本乡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12)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13)完成乡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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