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长江镇人民政府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经管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搞好政府各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监督,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
(六)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兴企活动,完成农业企业生产指标等任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美丽生态、和谐的社会;
(七)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
2.部门人员及内设机构情况
长江镇人民政府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6年12月份,共有编制30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30人、离退休9人;公务用车定编/台,现无车辆。根据上述各项职责政府内设8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为:
(1)行政部门
(2)财政所部门
(3)计生部门
(4)经管部门
(5)水利部门
(6)文化部门
(7)广播部门
(8)乡镇规划部门
3.工作情况
2016年,衡山县长江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勤俭节约、廉洁自律、规范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收支平衡。
二、部门预算
按照财政统一安排和口径,2016年部门预算414.07万元(工资福利148.4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2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44.3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199.78万元)总计414.0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本年收入127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1.6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9.6万元,耕地开发专项支出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万元)。支出 937.93 万元,收支结余 33.98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0 万元,转入事业基金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39.8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26.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36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51.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1.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7.77万元)。项目支出426.97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48.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 339.86万元。
(1)从功能分类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86.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74%。其中基本支出263.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5.28万元,占比62.8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7.75万元,占比37.16%。项目支出204.4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56%。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9%。其中基本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11万元,占比68.3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9万元,占比31.63%。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5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9.25万元,占比73.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03万元,占比26.8%。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8%。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9%。其中基本支出14.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6.43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19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79%。其中基本支出35.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8.07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0.56%。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0、其他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7%。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2)从经济分类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45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5.76万元,占基本支出53.5%。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10.47万元,占比45%,津贴补贴73.94万元,占比30.09%,其他福利支出61.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7万元,占基本支出27.81%。其中办公费支出12.6万元,占比9.8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设备空调、电脑、及相关打印设备、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会经费支出21.91万元,占比17.14%,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开支等。其他交通费用30.18万元,占比23.62%,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下村租车等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万元,占比23.26%,主要用于其他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82万元,占基本支出18.68% 。其中退休费支出35.89万元,41.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等。抚恤金支出7.9万元,占比9.2%,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救济费支出32.89万元,占比38.32%,主要用于集中支付改革后直接支付民政自然灾害补助等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4万元,占比10.65%,主要用于集中支付改革后直接支付民政资金。
(3)从经济分类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项目支出42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51万元,占项目支出15.81%。主要用于医疗、助学等补助资金发放。
2、基本建设支出37.16万元,占项目支出8.7%。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12万元,占比3%,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大型修缮36.04万元,占比97%,主要用于机关院内相关修缮等。
3、其他资本性支出322.3万元,占项目支出75.48%。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9.18万元,占比2.84%,主要用于村级购置办公设备等。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4.5万元,占比63.45%,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补偿29.95万元,占比9.3%,主要用开发项目征地支出。安置补助76.52万元,占比23.74%,主要用于霞流冲煤矿改制房屋补偿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5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51.6 万元。从功能分类分析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用于项目支出。从经济分类分析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4.6万元,占比86.43%,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安置补助7万元,占比13.57%,主要用于村级养老服务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6万元,比预算数9万元减少4.4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4.56万元,比预算9万元减少4.4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决算4.5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6万元,接待155批次、920人次。
附件:衡山县长江镇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10001_20170816112852694_衡山县长江镇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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