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衡山县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长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4-5800151
公示期为10天(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4日)
序号 | 资金来源 | 指标文号 | 资金金额 (万元) | 分配情况 | 支出方向 | 备注 |
1 | 省级 | 山财振联〔2022〕21号 | 20 | 公益基础设施受损、产业受灾和脱贫户、监测户受灾救助 | 用于灾后重建及针对性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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