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名单公示
经村级评议、审议、公示及乡镇初审,我镇新增下列1名同志符合2019年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基本条件,现予公示:
金富村12组 彭新俊
下列2名同志符合2019年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基本条件,现予公示:
石子村10组 曹平早 石子村10组 杨雪英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
(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
(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规定收养子女。
(四)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五)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出生的。
具体政策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定。
公示时间:2019年元月6日至元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衡山县卫计局、长江镇人民政府反映。
举报电话:0734-5812123,182734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