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机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70号)精神,我镇积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村社区强化协调配合,根据上级精神和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源头防控、动态管控、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以建筑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工作重点,不断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基本无拖欠,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长江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长江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晓珊 

副 组 长:旷嘉浩、杨春华

    员:王美香、王新华、朱  勇、李泗水、文树英

罗正华、陈  晖、王  璐、罗  阳、成卓然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办下设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劳保站站长王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积极配合县人力社保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严格规范长江镇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履行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依托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扩大信用等级评价覆盖范围,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管理。根据属地原则各辖区内发生的拖欠农民工资情形,各村社区有义务积极主动参与矛盾协调和问题解决,对于超出管理范围不能协调的要及时向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和指导。全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排查,对促进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开展、改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狠抓任务落实。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现象,要及时向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跟踪问效,抓实问题整改工作。各村(社区)协调机制联系人要切实开展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配合县人力社保局做好相关执法工作,切实把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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