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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
权限、依据、程序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要求,现将衡山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名称:衡山县司法局
类别: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周湘宁
单位地址: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南路司法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0734-5889589
二、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6.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7.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8.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9.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10.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1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12.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13.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4.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15.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行政执法人员
工作单位 | 执法人员姓名 | 执法类别 | 执法证编号 |
|---|---|---|---|
衡山县司法局 | 黄剑龙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3 |
衡山县司法局 | 邬胜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6 |
衡山县司法局 | 贺姣凤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4 |
衡山县司法局 | 陈晓军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5 |
衡山县司法局 | 刘丹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7 |
衡山县司法局 | 吕素珍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1 |
衡山县司法局 | 谭晓林 | 司法行政 | 18040811002 |
四、执法职责和权限
1.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五、行政执法流程


六、监督举报方式
(一)监督举报地址: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南路司法局办公楼30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二)监督举报电话:0734-5821031
(三)监督举报邮箱:hsxzzfxt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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