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城卫生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卫生管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县委、县政府拟继续保留创卫办(整合爱卫办职能),将对全县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与调度,请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尽好责、履好职,为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环境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县创卫办 县爱卫办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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