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了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幼儿)行车安全,8月30日,衡山县副县长彭铁良在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校车安全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全县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县教育局、安监局、交警大队、交通运管所、校车服务公司组成联合执法组共同参与,严厉打击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严厉查处校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不安校车行驶线路行驶、损坏校车车内设施及遮挡校车监控头等违法行为。
9月2日、3日,联合执法行动组在东湖镇、白果镇辖区开展了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县交警大队出动法宣中队、东湖中队8名警力参加。在东湖马迹社区,行动组查获车牌为湘D59508校车,由衡阳县界牌镇违规到衡山县东湖镇接学生上学,该车属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员蔡某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校车未按规定审验,在交警东湖中队接受处罚;车牌为湘D59529衡阳县石市镇校车,违法行为与湘D59508校车情况基本相同,也属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受到严厉处罚;在白果镇,行动组查获湘DG5225、湘D52A06面包车接送学生,被依法扣留接受教育处罚。
联合执法组所到之处,还向学生(幼儿)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传单,要求学生家长树立安全意识,拒绝送子女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下学,要求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树立责任意识,担负起对校车的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校车运营安全,师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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