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机动车环保标志开始发放

  从1月11日开始(正常工作日),衡山县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机动车需张贴环保标志方可上路行驶。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衡山县环保局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窗口(原保险公司窗口),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县只对登记注册6年以内的7座以下非营运轿车和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7至9座的非营运客车免检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在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时,市民需携带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窗口免费办理;单位车辆还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时,提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据了解,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的通告》规定,环保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监督管理,对未按时参加环保定期检验、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或者过期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查处。由于衡山县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正在建设中,2016年4月份正式运营。免检车辆规定范围以外的机动车,如急需办理环保标志,请前往衡阳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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